宿遷市泗洪縣構建“143”鄉鎮(街道)法治建設體系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3-06-21 16:03:52

  為打通基層治理“最後一公里”,近年來,宿遷市泗洪縣堅持從基層實際出發,找準基層法治建設重點,構建“143”鄉鎮(街道)法治建設體系,推進基層法治建設走深走實。

  1張清單,壓實法治責任。泗洪縣率先出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規定》,詳細列舉12項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法治建設職責;建立“述職+質詢+點評+監督”工作機制;制定年度述法問題整改清單,針對20條問題不足,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並將述法問題整改情況納入常態化法治督察重點工作,進一步深化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配合機制,全鏈條壓實整改責任。

  4大體系,助力法治工作高效運行。泗洪縣構建基層法治建設4大循環體系,以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為主導的基層法治建設領導體系,履行法治建設主體責任,整體謀劃、全面佈局轄區內法治建設工作;以司法所為主導的基層法治統籌協調體系,圍繞黨(工)委政府所確立的法治建設目標,推動實現上下聯動、溝通銜接;以村居(社區)為主導的基層法治高效推進體系,構建起鎮村兩級連接,通過設置法治建設聯絡員,強化依法治鎮(街)內驅力量;以縣委依法治縣辦為主導的基層法治建設評估考評體系,每半年開展一次年度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檢查。

  3項舉措,助推基層依法行政。泗洪縣建立司法所代表列席鄉鎮(街道)黨政聯席會議機制,賦予司法所長“監督權”“審查權”“否決權”,推動合法性審查與鄉鎮(街道)中心工作緊密銜接;定期組織鄉鎮(街道)相關人員參加行政案件旁聽庭審及行政復議案件聽證活動,建立自我糾錯機制,推動工作重心從化解行政爭議向預防行政爭議轉變;著力在執法與監管銜接上下功夫,構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門+鄉鎮”監督模式,以19個鄉鎮(街道)行政執法監督室實體化運行為助手,有效整治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産、交通運輸等領域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進一步規範基層行政執法行為,積極探索鄉鎮(街道)法治建設實踐路徑。(文 包政英)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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