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江蘇省人民政府召開《江蘇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專家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新聞發佈會。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有關負責人出席。
發佈會上,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趙明就江蘇省制定出臺和推動落實《細則》作簡要説明。據其介紹,出臺《細則》,是在“以學促幹”上發力,以實際工作成果檢驗主題教育成效。
《細則》共七章34條,隨文附3個附件。《細則》第四章嚴格規定評標專家承諾書內容,細化專家獎懲措施,通過嚴格執行“一評一標”,規範專家履職行為,確保評標結果公平公正。其中,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類。專家在一個考核週期內參與評標5次以上,日常考核未被扣分,抽取拒絕率低於20%的(含20%),年度考核結果可以認定為優秀;在一個考核週期內日常考核累計扣分滿10分,或被抽取達10次且拒絕率高於90%(含90%)的,年度考校結果認定為不合格;在一個考核週期內的其他情形,年度考校結果可以認定為合格。
《細則》要求,各級行政監督部門對專家評標活動依法實施監督,嚴肅查處評標專家違法違規行為,並通報評標專家庫管理單位、評標專家所在單位和入庫審查單位,不得簡單以暫停或者取消評標專家資格代替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趙明表示,下一步,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將會同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強化全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專家建設管理,認真貫徹執行《細則》,在加強宣傳貫徹、優化系統功能、推動資源共享三方面採取措施,推動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高品質發展走在前列。(文 黃紫瑤 陳子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