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區:“三化”新模式跑出道路交通糾紛化解“加速度”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3-08-28 11:50:41

  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矛盾糾紛呈多發趨勢。泰州市海陵區大膽探索、積極創新,構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化解“三化”新模式,取得了案件辦理速度快、群眾美譽度高、社會效果好的顯著成效,真正跑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化解的“加速度”。

  調解前置助力矛盾化解高效化。2019年以來,海陵區大力推進交通事故調解前置工作,成立海陵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下轄的海陵大隊和蘇陳中隊設立調解工作室並配備7名專職調解員,專門負責化解交通事故類損害排賠償糾紛。截至目前,交調委共計成功調解道路交通損害賠償糾紛8500多件,總履行協議金額超過4千萬元,節省當事人訴訟成本上百萬元,極大減輕當事人經濟負擔,節約了司法成本。

  “一站式”服務推動矛盾化解一體化。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委員會始終堅持“先介入、後調解”的工作原則,對於有些情緒過激的雙方當事人,調解員第一時間進行情緒安撫,避免矛盾激化;同時,在雙方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前,主動向當事人宣傳調解的相關法律法規,讓當事人能夠自願及時選擇人民調解這樣的糾紛處理方式;為保證當事人利益,對疑難複雜案件因在短時間內難以拿到事故認定而影響當事人及時獲得賠償時,調解員主動引導當事人選擇人民調解保障自己權益;為避免出現執行難問題,為雙方當事人現場出具調解書,實現事故認定、人民調解及司法確認“一站式”服務。

  聯動處置實現矛盾化解多元化。對於交通事故糾紛處理方式,當事人有自願選擇的原則,當事人既可申請行政調解,又可申請人民調解、法院調解,或選擇仲裁調解。交警在發放事故認定書時,及時告知當事人各種調解方式。人民調解員在糾紛調處過程中,交委會積極與交警部門、保險公司、司法鑒定機構、法院等多個部門加強協調聯動,建立定期例會制度,調解員與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及時溝通糾紛化解情況,協商確定統一的理賠標準和金額,確保達成協定後當事人賠付款能夠及時給付到位,大大提高了道路事故糾紛調處的工作效率。(文 陳靜)

編輯:高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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