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發《關於表彰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模範人民調解員的決定》,張家港市錦豐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獲評“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近年來,張家港市錦豐鎮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拓展調解領域、創新調解方式,通過四項舉措切實加強人民調解工作。
提高站位,聚焦調解工作方向。錦豐鎮把調解工作置於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的部署中考量謀劃,明晰調解工作的時代坐標,堅定調解工作發展的正確方向,著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調解能力。全體人民調解員秉持調解為民宗旨,踐行法治建設實踐,通過紮實的人民調解工作為群眾排憂解難,當好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排頭兵”、踐行“楓橋經驗”的實踐者、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建設的“先行者”。
守正創新,聚力踐行“楓橋經驗”。錦豐鎮加強與鎮動遷辦聯動,創新設立“動遷矛盾糾紛調解室”,全力化解拆遷安置矛盾糾紛;完善“公調”“訴調”對接機制,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共設立5個派駐調解工作室,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的有效對接;面對工業經濟發達、涉企矛盾糾紛較多的狀況,把化解涉企矛盾糾紛放在重要位置,牽頭設立涉企矛盾糾紛一站式服務平臺,覆蓋轄區3個片區重要工業園。
厚植根基,聚合調解解紛力量。錦豐鎮精心選聘以黨員為主的調解員隊伍,現有14名調解員,其中專職調解員11名,兼職調解員3名,分設受理崗、調處崗、內勤崗等。專職人民調解員全過程參與“睦鄰能手”培養計劃、“百名調解人才”培養計劃,分批參與人民調解實訓基地培訓,開展矛盾調處研習和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工作,不斷提升專業素養。
堅守規範,聚集調解發展動能。錦豐鎮堅持向管理要效能,不斷健全目標責任制、首問負責制、請示報告、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舉措,不斷強化學習、培訓、考評、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業務流程;發揮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中“主力軍”作用,常態化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有針對性開展金融、消費、環保、婦女兒童等重點領域專項排查,真正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預防。(文 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