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宿遷市沭陽縣村居法律顧問發展勢頭良好,部分優秀黨員律師在擔任村居法律顧問期間,始終以當好群眾法律方面的參謀為己任,為群眾依法維權、紓難解困,在政府與群眾之間架起了一座溝通與信任的橋梁,培育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氛圍,解決了法律服務農村群眾的“最後一公里”難題。
融入“村兩委”,做法治下鄉的“播種者”。沭陽縣村居法律顧問積極融入“村兩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健全法律顧問參與村集體學習的制度,在基層黨組織的學習中補足養分、汲取養料,從理論素質的提升著手充實自己、武裝自己,同時向實踐學真知,堅持學用結合、學以致用。目前,黨員村居法律顧問參與社區(村委)黨員活動日已逐步展開,20多名黨員法律顧問開始堅持與村裏黨員幹部一起學習,獲得黨員幹部的一致好評。
當好“宣傳員”,做法治惠民的“實踐者”。沭陽縣立足“法治惠民”,鼓勵法律顧問向村集體和村民普及急需的法律知識,當好黨的政策、理論、法律知識“宣傳員”,圍繞當前村集體面臨的實際問題,努力為所在村居(社區)營造學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引導村集體、居民群眾用法治思維、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積極組織各級法律顧問參與普法進村(社區)活動,從普法活動中增強見聞、服務群眾,目前村居法律顧問定期參與普法宣傳活動已形成有效機制。
化解“鄰裡紛”,做法治為民的“守護者”。沭陽縣村居法律顧問從鄰裡矛盾糾紛化解著手,積極參與基層治理,著力將鄰裡之間微小矛盾化解于街巷、化解于萌芽狀態,和鄉鎮調解員、“法律明白人”協作,運用“情、理、法”工作法調解鄰裡矛盾糾紛,兼顧情理法,維護當事人的權益;融入基層聯動聯調解紛體系,做到分級分類調解,簡單矛盾現場調,一般矛盾聯合調,積極參加鄉鄰矛盾糾紛的調處。(文 徐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