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南通市市區室外全民健身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於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進行政策解讀。
新聞發佈會現場
近年來,南通市體育工作緊緊圍繞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大力加強體育公園、嵌入式球場、健身步道和全民健身路徑的建設,僅2023年全市就新增體育場地面積259萬平方米,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已超4平方米,室外全民健身設施管護壓力進一步增大。
為進一步規範市區室外體育場地設施和健身器材的管理,《管理辦法》中明確了室外全民健身設施的種類和範圍,各區政府(管委會)、市體育部門、區體育部門和鄉鎮(街道)等器材管理單位的主要職責,室外體育場地的面積要求和體育器材的品質要求,以及體育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實現科學合理的規劃、保質保量的建設、責任明確的管護、逐步有序的更新,確保每個環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管理辦法》共十三條,其中第六條明確規定新建小區建設標準。新建居民住宅區應當按照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的標準規劃建設公共健身設施,在確定新建居住區地塊規劃條件時予以明確,納入施工圖紙審查,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改建和擴建居民住宅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劃和建設相應的公共健身設施。
南通市體育局局長江華表示,今後全局將積極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大力構建更高水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繼續加大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力度,切實強化現有公共體育設施管護,努力解決好人民群眾“健身有去處”的問題,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感受到體育事業發展的成果。(文/圖 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