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門區“四明確”助推法治薄弱村整治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4-02-27 10:11:27

  自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南通市海門區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的部署,進一步補齊基層治理特別是法治建設的短板弱項,提升基層治理和法治建設整體水準,通過“四明確”深入推進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

  明確法治薄弱村居整治對象。在海門區委政法委的統一組織下,海門區司法局會同各區鎮黨委梳理排查法治薄弱村居,提出初步名單報省委政法委審核,明確9個村居為海門區首批法治薄弱村居;通過集中整治,按照“鎮村自查、縣級評查、市級驗收、省級抽查”的辦法,“成熟一個銷號一個”的原則,逐個進行驗收銷號。

  明確基層法治建設主體責任。海門區落實鎮(街)、村(社區)法治建設責任,制定完善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村居“兩委”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建立村居“兩委”班子主要負責人學法、述法制度;建立常態化法治宣傳工作機制,明確“完善基層法治建設工作制度”“增強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健全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強化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動村級事務民主管理”“推動完善村規民約”7個方面整治目標。

  明確駐村居幹警職責。由海門區委政法委會同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遴選優秀在職或退休政法幹警,建立“駐村居政法幹警人才庫”,駐村居協調、指導、推動整治工作;明確駐村居幹警每週駐村工作時間不少於1天,每年開展法治主題培訓不少於兩次,每季度開展“法律進鄉村進社區”不少於一次,指導推動法治薄弱村居開展剪紙、戲曲、燈謎等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明確專班督導落實機制。海門區建立健全區委政法委牽頭、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落實、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政法幹警深度參與的落實機制,強化工作專班運行和全區法治力量整合,最大程度凝聚合力、下沉資源、取得實效;將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成效納入政法委對專班成員單位法治考核內容,同時對駐村居幹警工作情況進行全程督導,確保其履職到位,以更嚴格的要求、更強的責任意識做好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文 崔淩瑜)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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