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司法局“三早”模式探索行政復議工作新路徑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4-02-28 16:48:23

  近期,徐州邳州市司法局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新規規定,不斷在探索行政復議新路徑上下功夫,以提高行政復議的工作品質和效率為目標,逐漸形成“早介入、早指導、早化解”的新模式,確保行政復議工作更好地服務於法治政府建設,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復議案件“早介入”,主動調查促調解。邳州市司法局在收到行政復議案件時,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對案件進行調查,聯繫申請人了解復議請求,掌握矛盾焦點,針對復議案件的具體情況分解案情,如果案件有調解的可能,及時通知訴前調解中心工作人員介入調解,與申請人進行對接調解,行政復議工作人員與被申請人(單位)溝通,尋求調解的可能性,案件如果確無調解可能,則啟動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程式,提高案件立案審理效率,儘快將案件轉入復議程式,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爭議問題“早指導”,高效辦理提品質。邳州市司法局根據行政復議案件的案情分析,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查,檢查申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在法定時限內提出、申請人是否為適格當事人等;在復議案件受理後,及時確定案件審理的時間、地點,通知相關當事人參加審理,並根據案件情況儘快確定審理法官,及時指導案件的進展。

  居中辦理“早化解”,維護權益保和諧。邳州市司法局作為行政復議的主體機關,在行政復議案件中扮演著協調者、監督者和服務者的角色,堅定不移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公正處理行政復議案件;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時,提高辦理效率,保證辦理品質,在法定期限內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如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時限內作出決定的,應按規定延期辦理,並告知當事人具體原因,對於已生效的行政復議決定,要進行執行監督,確保被申請人正確、及時地執行行政復議決定,維護復議決定的權威性。(文 張浩)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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