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泰州市海陵區司法局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海陵樣板,不斷創新完善非訴服務體系,進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大力建設小微調解平臺,廣泛建設社會調解組織,形成自治、德治、法治相結合的社會矛盾糾紛合力化解新格局。
基層問題基層治,暢通自治渠道。海陵區司法局借助“萬民調解員入網格、進萬家”活動,推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網絡與社會治理網格“雙網”融合、人民調解員與網格員“雙員”融合;在網格、商業集中區等地,建立“援法議事室”“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室等調解微平臺,建強基層自治陣地,鼓勵群眾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糾紛,提升基層矛盾調解工作效率。
小微問題鄉賢治,堅持德法同行。海陵區司法局擇優選聘黨員、“五老人員”、退休社區幹部等為人民調解員,積極發揮他們“人熟、地熟、事熟”的優勢,綜合運用法律、人情、道德、本地鄉俗鄉約等,調解基層矛盾糾紛;為優秀調解員設立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建成“李愛華陽光初心”“和為貴”“老兵”等調解工作室14個,發揮優秀調解員“熟面孔”“領頭雁”作用,提升基層矛盾化解質效。
疑難問題專業治,強化法治引領。海陵區司法局進一步完善訴調、公調、訪調等對接機制,在鎮街層面深入開展司法所、派出所、基層法律服務所“三所共建”工作,推動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門“單打獨鬥”,向多部門、多力量“聯合作戰”轉變。全區共建有19個派駐調解室、16個行業性專業調解組織、14個行政調解組織,實現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物業糾紛、醫療糾紛等民生重點熱點行業領域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組建醫療、法學等專業領域專家團隊,為專業高效化解各行業領域矛盾糾紛引入更多“活水”。(文 阮夢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