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梁溪區:馬路“戲精”演技逼真 來往市民小心中招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4-03-29 15:19:09

  在紅綠燈路口伺機而動,看到機動車道有車輛右轉時就立即騎電動車撞上去,隨後倒地,佯裝受傷,要求車主私了,全程“演技”在線。近日,在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詐騙案件中,被告人林某和黃某合夥“碰瓷”,騙得金額1.6萬元。

  基本案情

  林某和黃某係朋友關係,之前都曾因“碰瓷”詐騙被刑事處罰。2023年7月,林某稱手頭缺錢,想和黃某一起重操舊業,兩人一拍即合,各自購買了一輛二手電動車。

  林某和黃某挑選上下班高峰期,騎電動車來到車流量較大的十字路口,由一人瞄準右轉車輛上前“碰瓷”,撞到汽車後,隨即倒下,謊稱電動車被碰擦、身體受傷等情況,向車主索賠。若遇到不好説話的車主,另一人則扮演路人上前幫忙,説服車主賠錢。在一個路口碰瓷成功後就換下一個路口,兩人互換身份,繼續作案。

  案件裁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和黃某在2023年7月至8月間,駕駛電動車故意碰擦被害人駕駛的汽車,後以交通事故受傷需要賠償為由,多次實施詐騙,騙得18名被害人,金額共計16900元。

  案發後,林某和黃某將詐騙所得金額全部退出。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黃某結夥多次詐騙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係共同犯罪。最後,法院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0個月,各處罰金5000元。

  法官説法

  該案承辦法官表示,上述案件中被碰瓷的汽車司機大多急於上下班,又因被撞擊的汽車部位是右後輪,車輛並無大的損傷,出於快速解決糾紛的心理,往往會選擇和對方私了。

  法官提醒,遇到交通事故要冷靜處理,勿圖省事而選擇私了,應主動報警,並以拍照、錄影、錄音等方式固定證據,等待交警到場處理。同時,該案也再次警示“碰瓷”行為人,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否則將面臨法律的嚴懲。(文 夏倩)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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