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蘭陵司法所:暖心調解紓民困 做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守護人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4-05-21 13:51:14

  “非常感謝,你們真是人民群眾利益的守護者!沒有你們的傾情幫助,這7萬多元就要不回來了,這錢是我們夫妻倆的養老金。”近日,趙先生向常州市天寧區蘭陵司法所工作人員表達謝意。

  趙先生的女兒患有雙向情感障礙,屬於二級精神殘疾,無法正常工作生活,夫妻倆一直和女兒生活在一起。近些年,趙先生的女兒固定在一家美容店接受服務,與該店店員相處融洽,每年在店內消費千元。趙先生夫妻倆為了鼓勵女兒多與外界接觸,一直未過問美容店服務與消費事宜。近日,趙先生偶然發現女兒竟在花唄、借唄上借款30萬元用於該美容店,遂前往美容店了解實際美容消費情況。

  趙先生認為,該美容店僅做5個項目就收取了其女兒30萬元費用,美容店存在惡意誘惑消費和強制消費,要求美容店退還多收的費用。然而,美容店老闆拒絕了趙先生的要求,並聲稱趙先生女兒是自願消費。多次協商未果,趙先生最終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投訴。市場監管部門立即展開調查,但由於雙方各執一詞,爭議一時難以調停,於是邀請蘭陵司法所介入組織調解。

  5月15日,常州蘭陵司法所組織涉事雙方進行了現場調解。趙先生要求美容店退還10萬元,美容店則認為顧客自願簽訂合同並已享受了服務,在銷售和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不存在欺詐,只能退還其卡內未使用完的4.4萬元。蘭陵司法所工作人員耐心向美容店負責人科普,趙先生的女兒患有雙向情感障礙,屬於二級精神殘疾,其作出的民事行為需得到監護人的追認,否則是無效的。

  同時,司法所工作人員向美容店負責人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闡明商家的權利和義務,督促其誠信守法經營。經過耐心地調解,美容店負責人與趙先生簽訂退款協議,美容店扣除經營成本後,當場退還費用7.5萬元。(文 李雨格)

編輯:高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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