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發佈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4-06-05 17:09:30

  2024年6月5日是第53個“世界環境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了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

  據發佈,2023年以來,江蘇法院在堅持“9+1”機制原有特色的基礎上,根據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發展要求和各地環境治理實際需要,推進專門審判機構向基層延伸,增設大運河環境資源法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吳江汾湖法庭等5個基層法院環境資源法庭,形成覆蓋全面、層次分明、形態多樣的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系。

  2019年7月“9+1”機制啟動至今,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8174件(不含土地、拆遷類行政案件),其中,刑事案件4242件,民事案件667件,行政案件1665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1600件。案件受理總體數量呈逐年下降趨勢,其中刑事案件收案數大幅下降,環境司法保護效能逐漸顯現。以“9+1”機制為抓手,全省法院妥善審理了一批在國內和國際上具有影響力的重大案件,9件案例入選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案例數據庫,7件案例入選最高法院環資類指導性案例,在全國法院環境資源裁判文書和調研成果評選中,獲獎數量和層次連續6屆全國第一。

  近年來,江蘇法院嚴厲打擊涉長江非法捕撈行為、涉長江非法採砂行為、涉長江非法排污行為,有效削減進入長江的排污量,同時利用生態濕地“碳匯”功能實現碳排放削減效果。

  探索涉環資案件企業合規改革。江蘇法院成功調解全國首例適用涉企行政合規整改環保行政處罰案,使企業不僅按照整改清單要求糾正了違法行為,而且將調解後減少的行政處罰金額用於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技術升級改造,在為小微企業“減負鬆綁”的同時,推動企業綠色低碳發展。

  探索“碳匯+司法”修復模式。江蘇法院妥善審理全省首例適用認購“藍碳”修復海洋生態環境案,創新採用認購海洋碳匯的方式予以科學認定,探索完善海洋碳匯損失計量方法和損害賠償規則體系;妥善辦理涉碳達峰碳中和案件,探索適用司法碳匯跨省認購、代償機制,引導被告人自願購買林業碳匯來彌補森林固碳增匯服務功能喪失所導致的損失。

  強化跨域司法協作。江蘇法院圍繞重點流域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及司法審判中的發展需要,堅持一體推進和因地制宜,加強區域流域法院多層次司法協作機制建設,與上海、浙江、安徽高院共同簽署《長江三角洲地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著力構建一體化的司法協助機制、探索一體化的案件裁判標準、完善一體化的資源共享體系、打造一體化的環境修復平臺;與上海、浙江等地司法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簽訂《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生態環境檢查執法互認機制對接會議紀要》,促進長三角生態環境執法檢查互認,懲戒環境違法行為,司法助力跨省界生態環境標準、檢測、執法“三統一”制度建立及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

  江蘇法院2023年9月在鹽城舉辦全球濱海論壇會議生態司法專題研討會,與會11家高院共同簽署《濱海濕地司法保護一體化戰略聯盟協議》,合力構建濱海濕地司法一體化保護的大格局、大聯盟,共同維護濱海濕地生態安全;2023年11月在南京舉辦長江大保護司法改革鍾山論壇,會同13家高級法院發佈《長江司法保護南京倡議》,著力構建共享生態法治智慧、共聚環境司法合力的多元共治格局,成為落實長江全流域一體化保護的又一生動實踐。

  接下來,江蘇法院將加大環境資源審判公眾參與度,立足司法職能保障人民群眾在健康、舒適、優美的生態環境中生存發展的權利。(文 朱遠明)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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