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標權利人某知名品牌國潮女鞋企業向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泰州高新區院”)送來一面錦旗,上面印著“護航民企助發展 公正司法勇擔當”字樣。而整件事還要從該院辦理的一起假冒註冊商標案説起。
贈送現場
“這個品牌女鞋賣得很好,貼他們的牌做‘山寨鞋’一定很賺錢。”2020年至2023年間,童某等4人未經某國潮知名品牌商標權利人許可,向供職于權利人公司的常某某等人購買皮料、生産資料等原材料,在廣州市某區租賃廠房,製作假冒上述註冊商標的女鞋,非法經營數額222萬餘元。陳某等7人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購進上述假鞋,並通過蘇州市某皮鞋市場對外銷售,銷售金額350萬餘元。方某等5名淘寶店主,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購進上述假鞋並對外銷售至泰州等地,銷售金額47萬餘元。
審查起訴中,泰州高新區院強化電子數據審查,依法立案監督生産假標識的寧某涉嫌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追加造假者梁某假冒註冊商標罪、追加認定陳某某等人24萬餘元銷售數額,實現對産、供、銷全産業鏈精準打擊。
針對權利人的核心利益訴求,泰州高新區院對涉案金額較少的淘寶店主舉行不起訴公開聽證。聽證會上,承辦人組織犯罪嫌疑人與知産權利人共同和個別協商8次,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並首次嘗試在公開聽證中簽署共計47萬元的《和解協議》,及時挽回權利人損失、避免訴累。聽證員經過評議,一致同意對方某等5人不起訴。
2024年6月30日,泰州高新區院以童某等9人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起公訴,同時支持權利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8月28日,童某某等9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至一年九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審理期間,被告人與權利人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
在案件辦理中,泰州高新區院針對發現的行政監管漏洞,協同當地檢察機關,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推動權利人所涉商標的備案登記以及知識産權保護監管機制的完善。針對企業存在的管理漏洞,泰州高新區院經過進一步梳理分析、走訪研判,就提升公司知識産權保護意識、健全企業內部防控機制等方面提出建議,並上門送達法律風險提示函。權利單位負責人現場接收法律風險提示函後表示:“在公司攻堅轉型時期,檢察機關不僅幫助企業及時挽回損失,並牽頭當地行政機關給予企業知識産權保護大力支持,我們將根據檢察建議進一步加強企業內外部防控機制,對檢察機關的關心和支持深表感謝。”(文/圖 張洪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