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相關規定比較健全,水運工程方面則相對欠缺,多參照公路工程相關管理規定執行。水運工程自身的獨特性,使兩者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定差異,項目方和管理方在理解和執行上都面臨諸多困擾。為改變這一狀況,近期,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制定了《江蘇省公路水運工程分包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在《細則》即將頒布實施之際,南通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迅速行動,通過“專題普法+上門指導”,為新規的宣傳積極預熱。
宣傳材料
12月19日,支隊黨委委員顧紅雷帶隊赴南通海上風電新能源運維裝備製造項目配套工程開展檢查並再次進行分包管理普法指導。
該項目建設一座斜船臺和一個1000噸級通用泊位,主要滿足風電運維船的建造、停泊、貨品裝卸等,建成後將成為沿海地區風電維護服務、管理的重要基地。經了解,2025年下半年將涉及疏浚工程等專業分包,執法人員現場發放了宣傳材料,並對項目在分包企業資質、合同約定等方面的疑惑一一進行了解答。
專項普法
這不是南通支隊的首次行動。12月13日,通州灣大港建設執法教育服務基地就舉辦了一場全市在建水運工程分包管理專項普法。省綜合執法局品質局張龍健科長給大家帶來了省局關於分包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和《細則》制定動態,分發了《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市場處罰事項清單》等剛剛趕制的手冊,大家熱情高漲,爭相先睹為快。南通支隊四大隊大隊長趙志強結合《細則》內容,從分包管理相關法律規定、參建單位責任義務、違法分包情形和危害及典型案例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解讀。
張龍健對此給予了高度評價:“南通走在前列,為全省樹立了榜樣。希望南通通過系列宣貫活動,幫助參建單位更好地了解相關法規,有效遏制轉包和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通州灣港口建設正行駛在快車道,無論項目方還是管理方對《細則》均期待已久。南通支隊將堅決落實這一規範,與項目方共同努力,借力《細則》提升行業整體水準,全力服務好通州灣國家戰略。”趙志強説。(文/圖 宋曉榮 王培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