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在處理群眾訴求時,部分工作人員機械應答、流程化操作,這一現象折射出部分工作人員能力與實效間的鴻溝。在當下這個發展形勢複雜多變、群眾需求多元增長的時代,解決問題的能力已成為衡量個人能力的重要尺規。“能辦事”僅是服務的起點,“辦成事”才是治理的落腳點。
“能辦事”通常指的是具備處理事務的基本能力和素質,包括但不限于專業知識、溝通能力、協調能力和資源獲取能力等。而“辦成事”則更強調結果導向,不僅要有能力處理事務,還要能夠達成預期的目標。
“能辦事”與“辦成事”是能力遞進的兩個層次,二者的關係類似于“過程”與“結果”,“能辦事”關注“做不做得到”,而“辦成事”則追問“有沒有做成”。以某建築公司為例,工人們在偏遠工地長期忍受簡陋住宿條件,生活不便。公司領導得知後高度重視,迅速將改善住宿條件提上日程,經過多方調研協調,公司投入資金,對多個工地工人宿舍進行升級改造,安裝空調、熱水器,配備書櫃、體育用品等。這一舉措不僅解決了工人實際困難,還提升了工作積極性和歸屬感,生動詮釋了“辦成事”的重要性,讓工人們在艱苦環境中也能感受到家的溫暖。
在現實中,許多失敗並非源於能力不足,而是缺乏目標管理、風險應對或資源協調等“辦成事”的關鍵要素。“能辦事”是必要條件,但只有昇華為“辦成事”,才能真正體現一個人的核心競爭力。要想“辦成事”,首先,一切行動要圍繞最終目標展開,避免無效努力或形式主義;其次,“辦成事”需要系統性思維,能夠預見潛在風險並制定應對策略,確保在複雜環境中仍能穩步推進。此外,“辦成事”還強調實效性,即在有限的時間、資源和條件下,以最優路徑實現目標,而非僅僅滿足於“做了”或“盡力了”。
能辦事是基礎,辦成事才是關鍵。無數事實證明,僅有辦事的能力而無實際成果,終究只是空談。唯有將“能辦事”的潛力轉化為“辦成事”的實績,才能彰顯真本事。我們應以“能辦事”為堅實根基,以“辦成事”為明確目標,大力弘揚實幹精神,勇於擔當作為。不畏艱難險阻,積極主動作為,用實際行動踐行使命,用實實在在的成果贏得認可。以實幹為筆,以擔當為墨,書寫出更多“辦成事”的精彩篇章。(文 許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