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件“帶病”健身器材獲“新生” 宿遷經開區檢察院推動消除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隱患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5-10-10 14:14:53

  秋日清晨,幾位老人正在小區健身器材旁一邊鍛鍊,一邊閒聊。器材發出有節奏的輕響,與樹梢鳥鳴相映成趣。

  “以前器材銹得不敢用,現在好了,鍛鍊起來放心多啦。”居民趙大媽踩著嶄新的橢圓機,笑容滿面。9月25日,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官來到洋河新區世紀明珠小區,對健身器材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眼前呈現出這一派和諧景象。而就在一個多月前,這裡的健身器材還普遍存在踏板斷裂、軸承銹死、螺絲鬆動等問題,不少超期服役”“帶病上崗”的器材成為居民“想用卻不敢用”的隱患。

  2025年6月,宿遷經開區檢察院接到“益心為公”志願者反映,世紀明珠小區部分室外健身器材損壞嚴重,不僅無法正常使用,還存在安全隱患。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隨即開展實地調查,發現群眾反映情況屬實。職業敏感讓檢察官意識到,這類問題可能並非個案。隨後,檢察人員攜帶拍攝設備走訪多個住宅小區,發現全民健身器材普遍存在缺失、損壞等情況。部分器材銘牌顯示已超過安全使用年限,卻未見更新或維護痕跡。一些用於站立、拉伸的器械銹蝕嚴重,安全隱患突出,極易對使用者特別是未成年人造成傷害。

  2025年是我國首個“體重管理年”,國家層面明確提出要完善公共體育設施,倡導科學健身,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準。室外健身器材作為群眾身邊的健身載體,其完好程度直接關係到群眾健身的安全與體驗。依據《全民健身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條規定,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應當安排全民健身場地,並明確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維護責任人。基於此,6月23日,宿遷經開區檢察院依法立案,並向相關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對轄區全民健身器材開展全面排查和維修,切實落實管理維護責任。

  檢察建議發出後,相關部門迅速行動,對全區室外健身器材進行“地毯式”排查,共維修器材371件,拆除報廢器材35件。當地還據此制定《全民健身器材管理維護辦法》,建立“一器材一檔案”動態管理機制。

  為保障公共健身器材安全使用,檢察機關還推動主管部門開展多次宣傳活動,通過社區宣傳欄、微信群等渠道,向居民普及健身器材正確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修途徑,進一步增強居民自我防護意識和愛護公共設施的觀念。(文 張宇 王兆康)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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