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泰州市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發佈《泰州市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標誌著泰州養老服務工作全面進入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發展新階段,為實現“老有所養”“老有善養”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發佈會現場
作為全省乃至全國老齡化程度較高、老齡人口較多的地區,泰州近年來面臨老年人口數量與佔比持續攀升的現狀,養老服務發展遭遇供需矛盾突出、扶持政策不健全、供給結構不合理等系列瓶頸。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破解養老服務領域堵點難點,《條例》應運而生。
據泰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新榮介紹,《條例》共十章五十三條,以總結固化實踐經驗為核心,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兼具泰州特色與實操性。在統籌規劃層面,條例聚焦養老服務設施供需失衡、佈局不科學等問題,明確市、縣級市(區)政府需制定養老服務專項發展規劃,將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優先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針對住宅區養老服務用房,條例劃定剛性標準:新建住宅區按每百戶不少於30平方米集中建設,已建住宅區則按每百戶不少於15平方米的標準,通過改建、購置等方式補足缺口。
在服務供給方面,《條例》圍繞老年人多樣化需求,從夯實社區養老依託、優化機構養老支撐、深化醫養康養結合三大維度作出詳細規範,同時對老年人認知障礙早期預防、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關注問題予以明確。此外,《條例》還從扶持保障與監督管理兩方面細化舉措,進一步規範養老服務市場秩序,激發行業發展活力。
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長李鐵軍表示,該《條例》具有“接地氣、解民憂、有溫度”的鮮明特點。其立足泰州實際,精準回應城鄉養老設施均衡佈局、特殊老年群體兜底保障等關鍵問題;系統梳理“祥泰頤養”品牌建設、“美味頤養”助餐服務等成熟經驗,將其上升為法規條文;通過全鏈條設計老年人權益保障機制,明確服務標準,強化供給能力,為全市老年人提供更貼心、更優質的養老服務。(文/圖 單友健 李靚靚 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