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正式批准了《南通市消防條例》。該條例將於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標誌著南通市在健全消防法治體系、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方面邁出關鍵一步。
該條例的制定緊密圍繞南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與消防安全現實挑戰。當前,南通市擁有各類市場主體約120萬家,高層建築數量龐大,“九小場所”遍佈,火災防控任務艱巨。條例的出臺旨在通過法治方式,系統總結固化本市消防監管的有效經驗,精準破解高層建築、老舊場所、基層消防設施薄弱等突出難題,為城市安全運行提供堅實法制保障。
據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花冰介紹,此次立法體現了鮮明的地方特色與問題導向,核心內容聚焦于構建更完善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突出齊抓共管,壓實全鏈條責任。條例進一步細化了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要求對新興行業、交叉領域及時厘清監管主體,旨在形成邊界清晰、協同高效的“大消防”管理體系,消除責任盲區。
聚焦風險防控,實施精準化治理。針對本地火災易發多發領域,條例設置了具體防範條款。例如,強化對老舊小區、租賃廠房、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的管理;將保障“生命通道”暢通、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等實踐經驗上升為法規,明確禁止在特定場所設置影響逃生救援的障礙物,並對電動車輛停放充電安全作出規範。
賦能智慧監管,推動治理模式轉型。條例積極推動科技與消防工作深度融合,明確鼓勵運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提升火災預防和救援效能;創新規定消防救援機構可依法開展非現場監管,並探索優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模式,以智慧手段提升監管效率,優化營商環境。
強化救援保障與法規剛性。條例完善了火災撲救的現場指揮與應急聯動機制,要求加強戰勤保障體系建設;在銜接上位法基礎上,對電動自行車違規進樓入戶、擅自停用消防聯網監測系統等多類重點違法行為設置了相應罰則,增強了法規的威懾力和可執行性。
目前,南通市已著手開展條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將通過廣泛普法宣傳、強化部門協同、制定配套措施等方式,全力推動這部地方性法規落地見效,切實提升城市本質安全水準,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文 通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