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日前,鞍山市臺安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非法捕獵野生鳥類案,依法向臺安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該案是鞍山地區檢察機關起訴的首例涉及野生動物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
2019年10月,臺安某鎮村民陳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野外使用扁毛霜、捕鳥夾等作案工具,捕獵田鹀、白鹡鸰、喜鵲、麻雀等鳥類共47隻,造成其中32隻野生鳥類死亡。經相關部門鑒定,陳某捕獵的四類野生鳥類屬於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野生鳥類,死亡鳥類總價值為9600元。
臺安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非法狩獵罪,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此外,陳某的行為還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和自然生態平衡,造成生態價值損失,損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要依法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等民事責任。
今年7月13日,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將本案指定臺安縣人民檢察院管轄。在函詢東北林業大學司法鑒定所後,根據回復函意見,10月15日,臺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臺安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陳某承擔賠償經濟損失、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11月16日,臺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一民事公益訴訟案,被告陳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所帶來的不良社會影響和損失,當庭真心悔過,自願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將擇日宣判。
該案的成功辦理,不僅體現臺安檢察院對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態度,也彰顯了檢察機關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營造公共衛生安全環境的信心,得到了省、市兩級檢察院的充分支持與肯定,為全省涉及野生動物案件提供了寶貴的辦案經驗。(文 常程 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