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將社會救助融入網格化社區治理
來源:遼寧日報  |  2020-12-18 09:46:49

  將社會救助融入網格化社區治理,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組織重要工作內容,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12月17日,記者了解到,省民政廳出臺措施明確,改革完善社會救助體制機制,建立困難群眾主動發現機制、適度擴大救助政策覆蓋面、簡化優化審核確認程式,進一步便民惠民利民、補齊民生短板。

  省民政廳提出,不斷提升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各級民政部門開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諮詢、監督和舉報,確保各類困難群眾及時得到幫扶和救助。

  適度擴大救助政策覆蓋面,將保障範圍逐步擴大到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對家庭人均收入為3倍、5倍低保標準以內的家庭中的重殘人員和重病患者實施低保“單人保”救助,殘疾等級由一、二級重度殘疾擴寬到三級智力、精神殘疾;對家庭人均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1.5倍至2倍,且家庭財産符合當地低保對象財産認定條件的家庭確認為低收入家庭,按規定給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社會救助;對家庭成員因病支出的合規醫療費用等剛性支出,可在家庭收入中核減,並按照核減後的家庭收入進行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確認;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3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困難職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

  簡化優化審核確認程式,對沒有較大爭議的社會救助申請家庭,取消民主評議環節,直接進入對象確認程式;將審核、確認兩次公示簡化為一次公示,縮短申辦時限,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取消申請人提供可以通過國家和地方政府服務平臺查詢的相關證明材料;對家庭成員長期失聯、核查要件不全、勞動能力或殘疾等級無法鑒定等特殊情況,經申請人簽署承諾並通過鄉鎮(街道)集體研究決定後,可實事求是認定家庭經濟狀況。(文 關艷玲)

編輯:王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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