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進一步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0-09-28 20:30:18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日前,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對部分污染小、風險可控以及民生類建設項目實施環評“即來即辦”審批模式,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助推企業復工復産。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在《瀋陽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試行)》基礎上,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提出了明確要求。

  瀋陽市生態環境局要求,各相關部門明確瀋陽市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採取即來即辦服務的實施範圍、實施期限、受理要件、辦理程式、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全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收到建設單位簽署的告知承諾書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等符合要求的要件後,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

  實施環評“即來即辦”審批模式的範圍為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主要包括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紡織服裝、服飾業、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製造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等《瀋陽市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即來即辦項目分類清單》中的20大類26小項建設項目。(文 楊薇)

       附件:瀋陽市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採取即來即辦服務的辦理程式(來源:瀋陽市生態環境局)

  (一)諮詢。審批部門通過窗口告知、電話諮詢、媒體宣傳、官網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廣泛告知建設單位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即來即辦事項,應當具備的申報條件要求,申請人需要遞交申報材料的名稱、方式和期限,申請人作出承諾的法律效力,作出不實承諾和違反承諾的法律後果,以及應當告知的其他內容。

  (二)申請。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可採取窗口或網上等形式進行申請,建設單位提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批申請書》《建設項目不宜公開情況説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即來即辦承諾書》4個申請材料,通過窗口網報或寄送至環評審批部門。

  (三)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的建設項目,審批部門當場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建設單位需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未補正的不予受理;申請材料不符合“即來即辦”適用範圍的,當場予以退回。符合受理條件的建設項目在瀋陽政務服務網、全國環評審批統一申報平臺錄入要件,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屬於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即來即辦的項目,錄入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送審稿,以實質性審查後存檔報批稿為準)。

  (四)審批。審批部門對企業報送的申請材料第一時間進行核實,對確認符合審批條件的,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准予許可決定書、環評審批決定,現場回收送達回證。

  (五)公告。審批部門作出決定後,應將已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即來即辦承諾書》、環評審批決定等內容對外公開,公開時間不少於8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六)審查。審批部門應在作出准予決定後的8個工作日內,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單位承諾內容進行實質性核查。

  對於符合環評“告知承諾制”即來即辦審批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符合標準規範、內容全面、結論可信,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僅需進行輕微修改的,實質性審查意見對告知承諾制審批決定進行有效性確認。經分局主管領導審定後,審批部門依據審查結果出具實質性審查意見。審查意見與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即來即辦批復,共同做為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合法性依據。

  對於基本符合環評“告知承諾制”即來即辦審批的項目,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存在編制不規範、適用標準不準確、環評內容不足、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等問題,但不存在否決性事項的,生態環境審批部門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修改完善,環評文件修改完善後經審批部門確認達到要求的,出具實質性審查意見。建設單位按照修改後的環評文件及實質性審查意見進行項目建設,生態環境部門按此進行環境管理。建設單位不按規定期限對環評文件進行修改的,審批部門有權撤銷告知承諾制審批決定,並責令項目重新履行環評審批程式。

  對於不符合環評“告知承諾制”即來即辦審批的項目,經實質性審查發現項目環境不可行、建設項目情況與承諾及申請材料不符,涉嫌虛假承諾,或其他存在嚴重環保違法違規情形的,生態環境審批部門依法撤銷審批決定,依法予以查處,並將建設單位違約失信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

編輯:王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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