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瀋陽市一地區調整為中風險地區的通告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調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標準實施精準管控措施的通知》(國電發〔2020〕11號)文件精神,按照科學劃定、精準管控工作要求,結合瀋陽市新增新冠肺炎患者行動軌跡和活動範圍,經瀋陽市新冠疫情防控專家組研判論證,並報請遼寧省疫情防控總指揮部同意,現將瀋陽市皇姑區長江南街197—1號樓調整為中風險地區。其他地區風險等級不變。
瀋陽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疫情防控綜合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