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嚴厲打擊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行為
來源:遼寧日報  |  2021-03-23 09:53:40

  原標題:我省全面強化排污許可事中事後監管 嚴厲打擊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行為

  記者3月22日從遼寧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2021年4月起至12月末,遼寧省生態環境部門將對全省重點排污單位開展“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提交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全面強化排污許可事中事後監管,嚴厲打擊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行為。

  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明確將排污許可制度作為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重要依據,要求排污單位做好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以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同時,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超標排放污染物等違法排污行為,均提高罰款數額的低限,從之前的10萬元提升至目前的20萬元。

  “十四五”期間,遼寧省將認真貫徹落實好《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逐步推動排污許可制全面實施,促進環境法治建設,切實改善環境品質,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目前,遼寧省已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共對9751家企業核發了排污許可證,對92681家企業進行了登記。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遼寧省將狠抓排污許可證品質和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推動建立以排污許可為主要依據的固定污染源執法監督體系。

  “我們將成立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排污許可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加大監督調度,打通管理流程,形成管理合力。”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要全面開展“雙百”任務目標工作,即三年內完成排污許可證品質檢查,檢查率100%;一年內完成排污許可執行報告提交情況檢查,督促企業提交率達到100%。同時,對火電、造紙、污水處理等重點行業執行報告數據準確性開展檢查。

  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採取多種服務形式,組織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按照程式要求申請獲證,指導企業依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增強排污單位守法意識。同時,還將加強對排污單位的執法監管和依證執法,將排污許可證後監管工作納入執法檢查內容。(文 趙靜)

編輯: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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