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4月6日,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對外公佈,為進一步規範道路通行秩序,全力優化、提升公交車輛道路通行環境,切實發揮城市公交專用道路的路權優先保障作用,4月10日零時起,交管部門將對在早晚高峰時段佔用公交專用車道的車輛進行依法處罰。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決定:自2021年4月10日零時起,對鞍山市轄區內社會車輛(大中型通勤車和應急救援車輛除外)在早晚高峰期時段(7:00至9:00;16:00至18:00)內佔用公交專用道通行的違法行為依法實行嚴格管理。違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和《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執行標準規定》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給予罰款一百元、不記分的處理。
鞍山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早晚高峰時段內不要佔用公交專用道,交管部門將定期對違法侵佔公交專用道路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文 趙漾 王蘭)
鞍山市擬設置公交專用道明細:
1.解放東路新營廣場至山南街
2.人民路鐵西三道街至興盛路
3.建國大道安樂街至站前街
4.建國大道鋼城街至沙河街
5.建國大道楊柳河橋至四方檯立交
6.鞍千路中華北路至櫻山路
7.解放西路興盛路至通海大道
8.勝利路勝利廣場至萬勝街
9.園林大道衛鋼街至解放東路
10.解放西路鐵西三道街至興盛路
11.千山中路莘英路至火炬廣場
12.鞍千路櫻山路至火炬廣場
13.興盛路解放西路至人民路
14.千山西路四達路至鐵西九道街
15.四達路千山西路至高鐵西站
16.中華路四方檯路至自由街
17.二一九路園林大道至勝利廣場
18.園林大道解放東路至明山街
19.興盛路解放路至四方檯路
20.交通路興盛路至解放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