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構建良好創新生態 全面激發創新活力
來源:遼寧日報  |  2021-05-27 09:59:48

  原標題:《遼寧省科技創新條例(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初審 構建良好創新生態 全面激發創新活力

  5月26日,遼寧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首次審議了省政府關於提請審議《遼寧省科技創新條例(草案)》的議案。

  制定本條例旨在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良好創新生態、激發創新活力,建設高水準創新省份。草案主要從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與産業化、創新人才與團隊、創新生態、創新支撐等方面做出規定。

  圍繞建設創新生態,草案提出,擴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在選人用人、科研立項、經費管理、職稱評聘、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權;擴大科研人員自主選擇和調整技術路線的權利。

  為激勵大膽創新,草案提出,對獲得國家獎項以及科技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的,由省政府予以獎勵,如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不低於500萬元;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等獎項的,不低於200萬元。建立寬容失敗、盡職免責的容錯機制。

  草案明確要加大投入剛性,省政府投入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資金不低於本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20%,市政府參照執行;省、市政府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草案還明確,按規定對批復的國家實驗室、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和評估成績優秀的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給予經費;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省、市政府按規定給予獎勵性補助。

  為形成創新合力,草案規定,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牽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開展産學研合作,建立實質性産學研聯盟;加強與省外科技資源共享協作;引導金融、保險、創投、國有資本等推動科技創新活動。

  在建設創新省份方面,草案規定,引導全社會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投入,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年均增速不低於7%;支持用人單位引進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並對入選省級人才計劃的科技人才的獎勵做出規定。

  草案還規定推行科技攻關“揭榜挂帥”機制,明確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機制和科技成果轉化三方股權和利潤分配。(遼寧日報記者 趙英明)

編輯: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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