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科技創新條例》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重獎創新成果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1-07-29 18:46:05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黃非):7月27日,遼寧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遼寧省科技創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對於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條例》剛性約束基礎研究投入,明確規定省人民政府投入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資金不低於本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百分之二十,市人民政府參照執行。《條例》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建立遵循契約精神、市場目標明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實質性産學研聯盟,形成創新合力;推行科技攻關“揭榜挂帥”機制;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省、市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性補助。

  對於成果轉化與産業化,《條例》明確規定建立以成果創新水準、轉化應用績效、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允許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團隊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

  對於創新人才與團隊,《條例》支持用人單位依託科技創新平臺培養、引進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並對入選省級人才計劃的科技人才的獎勵做出規定;對科技創新重點領域的青年科技人才,由省級相關人才和項目計劃給予支持;對“帶土移植”産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創新團體和人才,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鼓勵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建立以創新能力、品質、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科技人才激勵機制。

  對於培育創新生態,《條例》擴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在選人用人、科研立項、經費管理、職稱評聘、薪酬分配等方面自主權;擴大科研人員自主選擇和調整技術路線的權利,以及科研經費使用權。遼寧還將重獎創新成果,對獲得國家獎項以及科技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的,由省政府予以獎勵;對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創新成果,遼寧將給予不低於五百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等獎項的創新成果,遼寧將給予不低於二百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專利獎的創新成果,遼寧將給予不低於二十萬元的獎勵;並在省科技進步獎中設立企業重大創新成果應用獎獎項,按照省科技進步一等獎給予獎勵。《條例》還提及,嚴懲論文造假、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失信行為。

  此外,在創新支撐方面,《條例》明確規定省、市人民政府應當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確保財政科技投入只增不減;注重引導全社會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投入,規定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年均增速不低於百分之七,引導金融、保險、創投、國有資本等社會力量推動科技創新活動。

  《條例》提出,剛性約束省、市人民政府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依託有條件的科研單位加快佈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分別落實建設資金;按照規定對批復的國家實驗室每年分別給予不低於五億元的建設與運行經費,對批復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每年分別給予不低於五百萬元的建設與運行經費,對評估成績優秀的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不低於五十萬元的運行經費。

  《條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2014年出臺的《遼寧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

編輯: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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