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于洪區取締169個無照廢品收購站
來源:瀋陽晚報  |  2021-08-24 18:00:44

  原標題:推動市容環境品質持續提升 于洪區取締169個無照廢品收購站

  廢品收購站是促進資源節約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基礎環節,但廢品收購站點普遍“臟亂差”,影響市容環境且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成為地區城市管理的“頑疾”。在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瀋陽市于洪區將廢品收購站清理整治作為工作重點,組織各部門通過聯合執法方式多點出擊、全力維護良好的再生資源經營秩序,推動市容環境品質持續提升。

  針對廢品回收站點分散隱蔽、大多無照經營、異地經營等特點,于洪區組織市場監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詳細調查了解廢品收購站點分佈特點、經營範圍、行業運行路徑和經營者相關信息,掌握第一手詳實資料。目前,已排查發現有營業執照的廢品收購站173戶,經過多輪排查仍處在營業狀態的81戶,其餘92戶為停業狀態。營業的廢品收購站普遍存在違規佔道經營、室外經營、環境臟亂、安全隱患等問題。

  為切實整治廢品收購站的亂象,于洪區組建了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行政執法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組成的聯合工作專班,按照行政區域分成北、中、南共3個聯合執法小組同步開展清理整治,對違法違規站點做到“發現一處、清理一處、銷號一處”。

  針對無證無照經營的,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規定,由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限期清理庫存廢品,予以堅決取締。涉嫌非法經營的,查實證據後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針對異地經營的,核實其證照來源,凡借用、受讓他人執照的,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處以罰款,並按照無照經營予以查處。針對證照齊全、地址符合的站點,責令其按照《瀋陽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的要求停業整頓,規範經營行為,三環內站點不得開展室外經營,室內空間滿足條件,三環外站點室外物品擺放整齊,符合各項安全要求,整頓驗收合格後方可繼續營業。

  在專項整治中,前期摸排出的無照經營點位169個已經全部取締,81個營業狀態的有照點位進行了全面現場規範。另外還查封無照經營運輸車輛2輛。

  針對廢品經營成本小、易反彈的特點,于洪區結合城市精細化管理,已經將廢品收購站列為路長重點巡查對象,發現新增站點或既有證照齊全站點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立即吹哨,由聯合執法小組進行查處。同時,加強廢品收購經營者法治宣傳教育,告知站點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對環境衛生、市容市貌和居民身體健康的影響,違法違規經營廢品收購的法律後果,著力增強居民對廢品回收站點聯合整治行動的知曉度、認可度,提高廢品收購經營者遵法守法意識。(瀋陽晚報、沈報全媒體記者 劉強)

編輯: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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