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為改善空氣品質和城市環境,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推動文明城市建設,近日,經鞍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鞍山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11月23日,鞍山有關部門透露,鞍山市人民政府于11月17日發佈了《關於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禁放時間從2022年1月1日開始,至2022年3月31日結束。2022年春節休假為2022年1月31日到2月6日。這則通告意味著,春節鞍山將不允許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這也是鞍山將第一次迎來沒有煙花爆竹的春節。
在整治行動期間,鞍山全市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於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將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查處。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通告規定,積極舉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據了解,鞍山每年春節期間垃圾量都大幅增加,僅鐵東區、鐵西區、立山區三個主城區,一天就能清運垃圾六七百噸,其中煙花爆竹産生的“紅色垃圾”佔了大多數,而且每年除夕夜鞍山的空氣品質都達到嚴重污染級別。這次的禁放,可以説符合民意、體諒民情。
此次禁放的範圍為鞍山全市域,包含海城市、臺安縣、岫岩滿族自治縣。通告之外的其他允許燃放的時間、地點,嚴格按照《鞍山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執行。
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並給予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文 張士龍 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