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網絡詐騙 鞍山對出租出售出借銀行卡、手機卡限期登出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1-12-20 17:25:17

  日前,鞍山市公安局發出通告,向違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銀行卡,手機卡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自通告發佈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市民要主動登出相關銀行卡、手機卡。

  據鞍山市公安局刑偵局副局長、反詐支隊支隊長冉亮介紹,當前,非法買賣電話卡、銀行卡(以下簡稱“兩卡”)用於電信網絡詐騙及其他相關違法犯罪活動問題日益突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大局穩定,事關國家經濟安全。為了營造好的營商環境,針對全市網絡貸款、刷單返利、冒充領導、冒充電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檢法”等詐騙案件,公安機關進行了有力打擊。不過,還有個別市民出於各種原因,直接或間接幫助犯罪分子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治安大局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鞍山實際情況,鞍山市公安局發出通告:凡向違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銀行卡、手機卡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可能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通告要求,自通告發佈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曾向違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銀行卡、手機卡的人員,要主動前往銀行、通訊運營商網點登出相關銀行卡、手機卡。

  對於銷戶後的市民,原出租、出售、出借銀行卡、手機卡的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處理。情節輕微的,可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可依法從輕、減輕免除處罰。對於在規定期限內不登出開戶的個人(單位),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鞍山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提醒市民,要學習和傳播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知識,提高防騙識騙能力,了解更多詐騙手法和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例,可以下載“國家反詐中心”應用,並開啟預警提示功能。該APP 是公安部刑偵局出品的官方平臺,集報案助手、線索舉報、詐騙預警提示、反詐宣傳等多種功能于一體,可以幫助用戶預警詐騙信息、快速舉報詐騙內容、了解防騙技巧,提升用戶的防騙識騙能力。(文 張士龍 王蘭)

編輯: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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