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發佈2021年度差異化執法典型案例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1-12-21 19:35:07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近日,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公佈2021年全市差異化執法典型案例。其中,瀋陽市第二熱力供暖公司(順通熱源廠)因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被罰款20萬元。

  在線監控及監測公司弄虛作假、篡改數據案例

  在線監控數據和監督性監測數據是對企業污染物排放實施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近年來,個別從事在線監控設施運維和環境監測服務的公司在利益驅使下鋌而走險,不惜以篡改偽造數據的方式為污染行為“打掩護”、充當“保護傘”。對此,瀋陽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在2021年先後開展兩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一:遼寧中環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虛假環境監測數據案

  2021年8月,瀋陽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以下簡稱“市執法隊”)接到遼寧省生態環境廳轉辦的遼寧中環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涉嫌偽造環境監測數據的案件線索後,瀋陽市執法隊本部對遼寧中環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發現某熱電廠于2021年3月17日委託遼寧中環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熱電廠煙氣在線監控設施維修期間進行手工檢測。中環信公司現場採樣人員李某為達到監測頻次要求違規操作,于3月17日10時至13時提前獲取9組監測原始數據,用於偽造當日15時至23時的監測數據。

  此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同時,該案件已移送市場監管部門,由市場監管部門對該機構和涉案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案例二:錦州華冠環境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線監測設備數據造假案

  2021年11月,瀋陽市執法隊本部執法人員對新民市某排污企業現場檢查,發現該排污企業污水COD和氨氮兩台在線監控設備帶有修改斜率和截距功能,總磷、總氮兩台在線設備量程上限設置不符合相關技術要求。該在線設備運維單位為錦州華冠環境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州華冠”)。經深入調查,錦州華冠駐沈辦事處的負責人及現場運維人員承認,由錦州華冠向該排污企業提供的總磷、總氮在線監控設備存在擅自修改參數影響檢測結果、擅自刪除在線設備歷史數據、鎖定在線設備量程上限等影響檢測結果的違法行為,並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錦州華冠的上述違法行為涉嫌在線監控設備數據造假。鋻於錦州華冠上述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該案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違法處置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典型案例

  2021年,生態環境部與公安部聯合下發文件,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違法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瀋陽市生態環境局聯合瀋陽市公安局對瀋陽市範圍內涉及危險廢物産生、運輸、利用和處置的企業實施專項執法,查處了一批違法處置危險廢物的典型案件。

  案例三:肖某某、劉某某涉嫌非法從事危險廢物營業活動案

  2021年5月31日,瀋陽市執法隊渾南大隊執法人員與公安部門聯合開展執法行動,在檢查中發現肖某某(自然人)在沒有取得從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情況下,收集、貯存、處置、轉運廢機油等危險廢物。當事人供述其借用劉某某的煉油廠非法處置廢機油,從三月經營至六月初,平均每天約收集0.25噸廢機油,劉某某平均每天約收集0.5噸廢機油。經認定,廢機油屬於危險廢物,廢物類別為HW08類900-214-08。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當事人被依法罰款100萬元。

  肖某某、劉某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涉事危險廢物已由辦案機關暫扣封存。

  案例四:蘆某某等人涉嫌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

  2021年8月4日,根據群眾信訪舉報,新民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會同新民市公安局遼保大隊,對位於新民市胡臺鎮七公臺村東側一場地內的蘆某某等人的小煉油點進行現場檢查。

  自2021年6月中旬以來,蘆某某雇用陳某某等人租用胡臺鎮七公臺村東側一場地,在沒有取得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及其他證照的情況下,擅自將從黑龍江省大慶某油田運來的廢油泥(危險廢物類別HW08 代碼071-001-08)進行處置提煉加工,截至案發共處置油泥約150噸。在處置過程中,油泥的包裝袋隨意堆放在院內,然後當作燃料進行燃燒,油水分離産生的廢渣及污水隨意排放到院內的滲坑內,處置現場沒有任何污染防治設施,地面被油污嚴重污染。經鑒定,現場樣品為危險廢物。

  依據相關規定,此案件已于2021年8月30日依法移送至新民市公安機關處理。

  污染大氣環境典型案例

  近年來,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將大氣領域專項執法行動作為推進大氣污染治理的重要抓手,通過一系列專項行動,在VOC專項治理、冬季燃煤鍋爐監管等領域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確保瀋陽市空氣品質不斷改善。

  案例五:瀋陽市鴻洋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封閉裝卸揮發性有機液體案

  2021年9月13日,瀋陽市執法隊沈北大隊執法人員根據生態環境部督察幫扶移交線索對瀋陽市鴻洋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VOC循環水池未密閉,産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産和服務活動,未按要求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

  目前,該企業VOC循環水池已加蓋密閉,並建立管道連接VOC治理設施,已完成整改。

  案例六:瀋陽市第二熱力供暖公司(順通熱源廠)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案

  2021年1月19日,瀋陽市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顯示瀋陽市第二熱力供暖公司順通熱源廠二氧化硫數據異常,瀋陽市執法隊沈河大隊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發現由於該熱源廠污染防治設施維護不及時造成脫硫循環泵停運,存在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依法責令熱源廠立刻改正違法行為,並依法對該熱源廠罰款20萬元。該熱源廠在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後,立即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已經正常運行。

  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

  2021年,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緊密圍繞流域環境治理的主線,對工業企業及農村地區水污染物違法排放問題實施專項整治,嚴肅查處一批污染瀋陽市水體的典型案件。

  案例七:郭某某利用滲坑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含重⾦屬污染物廢⽔案

  2021年11月2日,根據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提供的線索,瀋陽市執法隊沈北大隊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郭某某在瀋陽市沈北新區輝山街道松樹社區租賃的廠院內進行廢塑膠造粒,生産過程中有廢水産生,排入院西北角無防滲處理的滲坑內。

       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提供的檢測報告結果顯示,當事人排污的滲坑內廢水中化學需氧量、總磷、苯濃度超標,同時廢水中檢出汞、砷、鎳、鉛等重金屬污染物。根據相關規定,郭某某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案例八:瀋陽利農腌菜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嫌利用逃避監管方式違法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1年9月9日,新民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對群眾投訴的大民屯鎮東章士臺村利農酸菜廠進行現場核查發現,該企業生産的酸菜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利用偷排管線排放至廠區西側的遼河排澇渠內。瀋陽市生態環境事務服務新民分中心監測人員對該廠排放廢水進行了採樣監測,結果顯示,排放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濃度9600毫克每升,超過《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化學需氧量50毫克每升的標準191倍。

  執法人員對瀋陽利農腌菜加工農民專業合作依法進行立案處理。依據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對該企業實施行政處罰,處以罰款30萬元,同時將企業主要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實施行政拘留。目前該企業已整改,生産的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排放。

  包容審慎執法典型案例

  在從嚴從重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同時,瀋陽市生態環境局本著差異化執法和包容審慎監管的執法理念,在2021年公佈包容審慎免罰清單,對違法行為顯著輕微、積極整改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的違法單位依法免於處罰,激發企業積極整改的守法意識,全面貫徹過罰相當的行政處罰原則。

  案例九:瀋陽市航達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未批先建不予處罰案

  2020年12月1日,瀋陽市執法隊渾南大隊執法人員對渾南分局審批科移交線索中的瀋陽市航達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位於瀋陽市渾南區李相街道王寶石寨村的實驗室正在建設中。經核查,該實驗室項目未依法經環評審批,已開工但未建成。執法人員于現場責令企業改正,對企業存在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取證。企業立即停止實驗室建設,並承諾在拿到審批許可前不開工建設。

       本著差異化執法的工作要求,執法人員對企業整改情況於當月2日至4日進行連續抽查。經過現場核查,企業全面停止了實驗室建設,已編制環評報告表,正在辦理環保審批手續。通過對企業實際違法行為的評估,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和改正情況,執法部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企業不予行政處罰,下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案例十:瀋陽市藍天加油站“未驗先投”不予處罰案

  2021年1月27日,瀋陽市執法隊大東大隊執法人員對位於瀋陽市大東區朱爾村的瀋陽市藍天加油站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建設項目需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已建成但未經驗收,主體工程已投入使用。

  執法人員在獲取企業違法證據後,對企業違法問題進行了法制審核。經查,該企業繫上世紀90年代建設的加油站,已經主動安裝了油氣回收裝置,進行了雙層罐體改造,未經驗收投入使用的違法行為並未造成環境污染的後果。結合企業積極整改的意願,環保部門在調查期間就開展了驗收工作,法制機構經審核認定符合免罰清單要求。

  依據相關規定及案件集體討論,結合企業積極整改的事實,環保部門依法對瀋陽市藍天加油站下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瀋陽市藍天加油站已于2021年2月份完成自主驗收。(文 袁媛)

編輯: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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