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王巍):2021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高起點謀劃、高標準設計,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3+5+1”工作體系,即開展3個專項整治,整治“頑瘴痼疾”;開展5個專項活動,發揮司法打擊、保護、服務效能;出臺1個《關於對涉企案件實行生産經營影響評估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估辦法”),引領高水準執法辦案,體系化、項目化推動,“專”“精”“實”推進,取得了良好成效。
其中,評估辦法出臺後,得到了遼寧省委的肯定和重視並提出貫徹落實要求。“法院給企業吃了一顆‘定心丸’,向外界傳遞遼寧傾力打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強烈信號”。遼寧省委主要領導如此評價。
評估什麼:逐案評估,突出8類案件
涉企案件的辦理事關遼寧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事關外界對遼寧的發展預期。2021年初,遼寧高院黨組提出“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都是試金石”新理念。一年來,這一理念已落實到全省法院萬餘名幹警的思想和行動中;“涉企評估”也成為法院系統和企業家朋友圈間的“流行語”。
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評估辦法提出涉企案件逐案評估的要求。全省法院在審理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企業的案件時,在司法活動各階段、各環節,均要對涉案企業生産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並作出有效防範和處置。
同時,評估辦法明確要對8類案件作出重點評估:涉企業和企業家經濟犯罪案件;對企業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行政案件;侵犯企業知識産權、商業秘密案件;涉新技術、新興産業以及新商業模式的案件;影響區域金融穩定的案件;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的案件;國家經濟政策重點扶持和鼓勵領域的案件;其他對企業發展或社會穩定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案件。
2021年,全省法院共審結涉企案件59.6萬件,均納入評估範圍。
怎樣評估:覆蓋各部類,貫穿全流程
在立案階段,遼寧法院引導以訴前多元化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對調解不成的案件及時立案並速裁快審;在保全階段,盡可能以“活封”“活扣”方式保障企業正常運行,依法支持企業合理的財産置換申請;在執行階段,開闢涉企案件執行快速通道,審慎適用強制措施。
在刑事審判中,遼寧法院對企業經營者依法審慎適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在民商事審判中,強化對市場運行的規範引領,倡導誠信守約,加大對知識産權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切實做好破産重整工作;在行政審判中,對行政機關違約的,依法支持企業的合理訴求。
瀋陽中院對“8+N”類涉企案件重點評估和掛牌督辦,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容易産生施工僵局問題,制定了“先行判決解除合同”操作指引,以司法手段推動“停緩建”工程儘快復工復産,最大限度釋放土地和資金等重要生産要素活力。
評估效果:科技賦能,市場主體點讚
利用信息化手段,遼寧法院將涉企案件生産經營影響評估作為辦案必經環節,實行涉企案件辦案活動全程留痕、辦案風險實時提示;同時,建立評估考核評價機制,把評估工作納入到實績考核指標體系中;對評估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2021年,全省法院訴前多元化解、速裁快審31.2萬件;以“活封”“活扣”、財産置換盤活資産數百億元;不採取或暫緩採取信用懲戒措施4萬餘件;對企業經營者採取取保候審、非監禁刑171人;依法審結知識産權案件7411件,審理週期同比縮短6.57天;依法審結破産重整案件33件,化解債務460.3億元,依法審結行政案件2.8萬件;清結涉市場主體超審限積案1.2萬餘件。
遼寧省人大代表、東港市新安紡織有限公司董事長王開臻認為,“法院對涉企案件生産經營影響進行評估,實現了司法服務方式轉變,必將對遼寧營商環境産生深遠影響。”
遼寧高院黨組書記、院長鄭青表示,2022年全省法院將繼續大力推進評估辦法落地落實,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升級版,真正實現案案都是“試金石”,全力為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實現新突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