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市場監管局:米麵油等副食進銷差價要在合理範圍內,防疫用品進銷差率不得超過成本的30%
來源:指尖瀋陽  |  2022-03-18 17:44:23

  為進一步規範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確保防疫物資、生活必需品價格穩定,守護疫情防控的“民生底線”,3月17日,瀋陽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要求經營者遵守價格法律法規,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相互串通,哄抬價格;米麵油肉蛋菜等蔬菜副食品經營者,要嚴格控制進銷差價在合理範圍內;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批發和零售環節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進貨成本(進貨價格+物流費用)的30%。

  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

  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保供穩價工作,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經營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要嚴格依法明碼標價,註明商品的品名、産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不得相互操縱價格不得哄抬物價

  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經營者要積極組織貨源滿足群眾生活需求,特別是米麵油肉蛋菜等蔬菜副食品經營者,要嚴格控制進銷差價在合理範圍內,不得單純以盈利為目的大幅漲價。

  口罩、消殺用品進銷差率不得超成本30%

  防疫用品經營者要嚴格執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商品價格監管的有關規定,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批發和零售環節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進貨成本(進貨價格+物流費用)的30%,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行業協會或其他組織不得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穩定。

  同時,瀋陽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自查整改。進一步規範自身價費行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以批發市場的“源頭”價格和社區超市、農貿市場的“終端”價格為重點,不斷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結合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將予以公開曝光。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加強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並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指尖瀋陽、沈報全媒體記者 徐微微)

編輯: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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