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葫蘆島市提高四類群體生活補助標準
來源:北國  |  2022-07-01 09:59:33

  6月29日,記者從葫蘆島市政府辦公室了解到,自7月1日起,葫蘆島市將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孤兒基本生活養育和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標準。

  其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農村低保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年5892元;城鄉低收入(低保邊緣)家庭標準,按當地城鄉低保標準1.5倍確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農村供養對象統一提高到每人每年7680元。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集中供養對象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2041元;散居供養對象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662元。

  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標準:1945年9月2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標準工資100%生活費的人員,由每人每月624元提高到656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資70%生活費的人員,由每人每月584元提高到614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資40%救濟的人員,由每人每月541元提高到569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25元。(文 張林昊)

編輯: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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