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阜新市阜新縣佛寺鎮八吉村北梁原本平靜的林地溝內升起陣陣黑煙……救火人員到達現場將火撲滅。經測算,本次火災造成有林地過火面積2.1095公頃。4月3日,阜新縣公安局對此立案偵查。
原來,當日村民崔某某攜帶鐵鍬、土籃、紙錢、打火機等祭掃物品來到位於阜新縣佛寺鎮八吉村北梁其父母墳前祭拜。14時許,崔某某在墳地南側溝內焚燒紙錢時,不慎將溝內荒草引燃,火勢蔓延至附近油松林地,導致林地起火。崔某某自行滅火未果後,讓其親屬撥打電話報警。
獲悉該案後,阜新市、縣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兩級院檢察長靠前組織指揮,刑事和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全程提前介入、一體聯動辦案,于立案當日連夜前往案發現場進行現場勘查,與公安機關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判,引導完善夯實證據。
4月4日,公安機關以崔某某涉嫌失火罪將其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立即組織審查核實證據、開展訊問,針對崔某某的行為給林地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進行充分釋法説理。崔某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極大危害性,表示認罪悔罪,並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阜新縣檢察院于受案當日依法提起公訴。(文 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