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瀋陽市房産局發佈《關於優化瀋陽市房地産市場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進一步優化購房政策。
《政策措施》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在本市全區域解除限購、限售基礎上,不再實施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
二是對於貸款購買瀋陽市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取消瀋陽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
三是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職工在瀋陽市行政區域貸款購買自住住房,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時限為2024年11月30日前。
四是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根據繳存人家庭在購房地擁有住房套數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確定執行首套或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及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檔次。
五是將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中商貸已償還5年(含)以上調整為商貸已償還3年(含)以上,其他申請條件不變。(文 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