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瀋陽市大東區綜治中心在對非警務糾紛類警情的分析中,注意到一起噪聲擾民糾紛,該糾紛出現多次反復報警的情況,存在糾紛升級的隱患。大東區綜治中心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接屬地街道和派出所,對糾紛處置的最新進展和化解過程中遇到的困難進行詳細了解。
經了解,該糾紛係兩戶居民因噪聲問題多次發生口角,甚至出現安置震樓器和切斷電閘的過激行為,在前期調解過程中出現一方當事人多次拒絕調解的情況,調解工作一度出現困難。大東區綜治中心了解情況後第一時間開展分析研判,研究解決措施。
針對當事人不配合調解的情況,研判小組成員一致認為應充分發揮街道綜治中心的統籌協調職能,組織街道工作人員、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員、社區人民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形成聯調合力,有法説法、有情説情、有理説理。同時,在調解時間和調解方式的選擇上要更加靈活多樣。
調解過程中,為確保能與當事人進行當面調解,調解小組選擇于晚上下班後的時間實地上門開展工作。但其中一位當事人外出,父母雖在家中但拒絕開門,在等待當事人回家的過程中,調解人員堅持在門外耐心地講解該矛盾糾紛中存在的隱患,力求從當事人父母口中了解更多情況,從而尋求解決問題的突破點。
調解現場 供圖 大東區委宣傳部
待當事人歸來後,通過調解人員不斷勸説,雙方當事人同意到社區評理説事點溝通解決。調解人員首先分別聽取了雙方的問題和困擾,對其焦慮的心情表示理解,及時安撫其情緒。隨後進行有針對性的勸説,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法條,告知當事人使用震樓器和切斷電閘的行為不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還會觸犯法律。同時,勸解雙方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鄰裡關係。
整個調解工作持續到當日21時多,經過多方共同努力,當事人一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將拆除震樓器,不再隨意切斷電閘,並向對方表示道歉,雙方握手言和,隨後在民警的陪同下,現場對震樓器進行了拆除。雙方當事人對工作人員的調解工作表示感謝和認可。
下一步,大東區綜治中心將重點關注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鄰裡、家庭、婚戀等矛盾糾紛,持續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專業優勢,提高化解效率,並做好後續跟蹤與服務,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紮實做好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和治安風險防控工作,努力為群眾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文 程培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