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遼寧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省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姜生偉對《遼寧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行解讀。省林草局改革發展處處長汪禮波回答記者提問。
發佈會現場 攝影 金岡
姜生偉表示,《實施方案》近期目標是: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長期目標是:在近期目標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資源管理與産業發展相融相長,推動森林經營更加科學高效、保護補償制度更加完善、林權價值增值途徑更加多樣,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森林生態品質持續提高、林區發展條件持續改善、農民收入持續增加。
《實施方案》確定5個方面12項主要改革任務。
一是圍繞“山要怎麼分”,提出了穩定集體林地承包關係、放活林地經營權、加快推進林權類不動産登記3項任務。建立健全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運行機制,形成集體林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經營的格局。
二是圍繞“單家獨戶怎麼辦”,提出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創新國有林場改革發展機制2項任務。明確林地經營權可採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流轉。強調保障林農林地收益權。
三是圍繞“樹要怎麼砍”,提出加強森林科學經營管理、合理優化公益林佈局、優化林木採伐管理制度3項任務。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基礎的管理制度,提高森林可持續經營水準。
四是圍繞“兩山怎麼轉化”,提出支持林業産業多元化發展、優化林地使用政策、探索林業生態産品價值實現途徑3項任務。支持適度發展林下經濟、生態文體旅遊、森林康養、自然教育等綠色富民産業。
五是圍繞“錢從哪來”,提出創新金融支持機制1項任務。通過引導林業經營主體與金融機構對接,打通金融機構與林業經營主體之間的融資渠道,對符合條件的林業經營主體和項目給予金融信貸支持,提升林業經營主體發展活力。
此次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優化公益林佈局將在保持國家公益林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對地方公益林進行全面優化,進一步釋放林業發展空間。進一步提升廣大林農的森林經營積極性,滿足林農對幼齡林撫育採伐的需求。優化林木採伐管理制度,進一步放活經營權。在不破壞地表植被和林業生産條件的情況下,對地下開採及項目給予支持。允許國有林場新增經營性收入安排一定比例對職工給予績效獎勵。
下一步,省林草局將加強與各有關部門間的協調溝通,密切配合,抓好落實好每一項改革舉措,及時發現和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改革激發林業發展活力。(文 金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