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遼寧省實施方案收官之際,按照遼寧省年度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安排,8月5日至8月8日,省委依法治省辦成立三個督察組,分別對瀋陽、撫順、丹東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實地督察。
此次督察重點圍繞夯實法治政府建設根基、提升法治政府治理質效、增強法治政府發展動能等方面,以法治督察“利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提質增效。一是突出對標落實的主動性。持續跟進落實中央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綱要(2023-2027年)等決策部署,深化法治督察機制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二是突出挖掘問題的精準性。實地督察前,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估驗收,緊盯尚未完成、正在推進的15類重點任務,結合中央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梳理確定為9個方面35項督察內容。三是突出治本清源的閉環性。通過“督幫結合”機制和“解剖麻雀”方式,推動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為民水準,形成“整改一個問題、規範一個領域、完善一套制度”的良性循環。四是突出特色亮點的示範性。注重發現、善於總結被督察地區的好經驗、好做法,省委依法治省辦將予以推廣和運用,以點帶面提升法治遼寧建設整體水準。
近年來,省委依法治省辦從對14個市提前兩年實現綜合性法治督察全覆蓋,到創新開展城市管理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法治督察,再到順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實地督察,其統籌推進全省法治建設的作用充分彰顯,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法治督察體系日益完善,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斷壓實,被督察地區和部門正視問題、比學趕超的氛圍更加濃厚,必將對過去五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圓滿收官、向更高水準躍升産生促進作用,為全省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築牢堅實法治根基。(文 楊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