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家藏2億”紀錄被刷新
10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證實,從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原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的一處房産內,搜出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今年5月份魏鵬遠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後,媒體曾透露,魏鵬遠家中發現上億現金,執法人員從北京一家銀行的分行調去16台點鈔機清點,當場燒壞了4台。“上億現金”當時被很多人理解為1億現金,已經刷新了貪官家藏現金數額的紀錄。沒有想到,反貪部門這次披露的真實數字是2億余元,更“創造”了一個讓人目瞪口呆的紀錄。另據報道,魏鵬遠擁有多套房産,顯然,魏鵬遠家藏現金數額再加上房産等財産,合計總額又“創造”一項新紀錄。
假如魏鵬遠今年沒有被查處,恐怕家藏現金數額不止2億元,因為有煤老闆在魏鵬遠被查後公開表示,在煤價瘋狂期,只要能夠獲得採礦權,不要説1億,就是幾個億,很多人也願意拱手相送。也就是説,魏鵬遠掌握著煤礦採礦權,而煤老闆們為了獲得採礦權,可能會送更多的錢給魏鵬遠。
反貪總局負責人表示,魏鵬遠所在部門權力過大、權力集中是誘發腐敗的重要原因。這意味著要想防止第二個“魏鵬遠”出現,首先要拿發改委煤炭司的權力“開刀”,一是把宏觀政策制定與項目審批分開,不讓同一個人“包辦”;二是充分簡政放權和分解權力;三是必須要保留的權力,既要強化內部制約又要加強外部監督。
去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已取消和下放了44項審批事項,同時兩次修改《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把需要中央層面核準的項目減少了76%,接下來還將繼續下放一批。推出系列新政,以增強政務公開性和透明度,防範權力尋租。不過,這些舉措的效果還有待觀察。
鋻於發改委能源局煤炭司等下屬部門的負責人都身處“高危崗位”,因此,除了推進簡政放權、政務透明之外,還應該對這些部門負責人的個人財産進行有效監督,即針對這些人率先推行完整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包括申報、調查審核、公開、監督、問責5個環節。財産申報制度才有望防止第二個“魏鵬遠”出現。
按照我國現行相關法規規定,像魏鵬遠這種級別的官員是必須報告個人收入等事項的。然而,魏鵬遠家藏2億,擁有多套房産,這説明現行官員財産申報制度沒有發揮實際作用。應該對身處“高危崗位”的官員進行重點部署,讓這些官員不敢貪、不能貪、不想貪。既然“魏鵬遠”們在“創造”一個個讓法治社會蒙羞的腐敗紀錄,那麼,我們在法制建設上必須創造更多新紀錄,只有在法制建設方面多創造新紀錄,腐敗新紀錄才會少一些,腐敗對社會危害才會小一些。(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