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庭裁定肥胖“可視為殘障” 受法律保護

中國新聞網2014-12-19 10:48:02

歐洲法庭裁定肥胖“可視為殘障” 受法律保護

歐洲法庭裁定肥胖“可視為殘障”,受法律保護。

  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外媒19日報道,歐洲法院裁定,在某些情況下肥胖可視為殘障。這意味歐盟禁止就業歧視的法令可以保護這些人。

  法庭裁決的起因是由於丹麥的一起案例。在這起案例中,丹麥一位男性保姆控告説他由於體重問題遭到地方政府解雇。

  歐洲法院的裁決稱,如果一個人的肥胖阻礙“充分和有效地”參與工作就可被視為是一種殘障。

  法官稱,肥胖本身並不是一種殘障,但如果一個人的肥胖對他造成了長期的損害,他就可以受到有關殘障法的保護。歐洲法院的這一裁決在所有歐盟成員國有法律約束力。

  此前,丹麥男子柯爾託福特的體重為160公斤。他曾受雇于丹麥一個地方政府照顧兒童。在工作15年後,地方政府把他解雇。

  柯爾託福特把地方政府告上法庭,説受到歧視。而丹麥地方當局説解雇柯爾託福特完全是因為兒童數量減少,他的服務不再需要。

  但柯爾託福特説,他遭到解雇是由於他超重。談到照顧兒童的工作,柯爾託福特説他完全可以勝任。“我完全可以坐在地上同孩子們一起玩”。

  丹麥法庭要求歐洲法庭澄清肥胖是否為殘障,“如果一個人可以勝任工作,只是由於肥胖就解雇他是沒有道理的。”

  法律界人士分析認為,歐盟法庭的這一裁決對歐洲的僱主來説非常重要。這意味著,一個體重超重的員工如果他的體重妨礙了他的工作表現,他很可能受到殘障法的保護。

  這也意味著,僱主必須向這些員工提供合理的便利條件,比如給他們提供更大的座椅和專門的停車位等。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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