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方廣雲案26日宣判 被控侵佔18套安置房

人民網2014-12-24 09:32:18

合肥"房叔"方廣雲案26日宣判 被控侵佔18套安置房

  12月23日,合肥市廬江縣法院發佈公告稱,合肥“房叔”方廣雲一案將於12月26日上午9:30開庭宣判。

  今年9月29日,曾任合肥瑤海工業園站北社居委書記的方廣雲涉嫌犯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罪在廬江縣法院公開開庭受審。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方廣雲貪污人民幣3984107元。其中,2005年以來,被告人方廣雲在協助原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進行拆遷安置工作期間,利用其負責對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組拆遷安置對象的資格審核、安置費審核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騙取安置房18套,面積1570平方米,價值3454000元;騙取拆遷補償費316107元、安置費214000元,共計人民幣3984107元。

  據指控,2007年以來,方廣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60000元,徇私舞弊,違規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面積3605平方米,價值7931000元,獲取拆遷補償費448299元,共造成公共財産損失人民幣8379299元。

  合肥“房叔”案始末

  1、2012年,方廣雲等3名社區幹部被舉報貪污、侵吞拆遷安置房136套。

  2、2012年8月10日,方廣雲因涉嫌存在嚴重違紀問題被新站區紀工委立案調查。

  3、2012年9月13日,方廣雲被移送瑤海區檢察院立案偵查。

  4、2013年6月6日,合肥市外宣辦稱已查實方廣雲違規獲取安置房19套。

  5、2013年9月,案件移送合肥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後來,案件又退回補充偵查。

  6、2014年5月22日,瑤海工業園區拆遷辦原副主任范正東在瑤海區法院受審,被控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與貪污罪。7月20日,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産10萬元。

  7、2014年7月8日上午,合肥房叔案涉案戶籍民警詹某被判刑18年。

  8、2014年9月1日,方廣雲的女兒女婿因犯貪污罪,終審獲刑5年。

  9、2014年9月12日,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站北社居委原支部委員、計生主任張世鳳二審以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2014年9月29日,方廣雲在廬江縣法院受審。

[編輯:張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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