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開警車練倒庫”刺痛納稅人

東方網2014-12-03 15:19:10

  大媽“開警車練倒庫”刺痛納稅人

  近日,有網友微博爆料,一大媽開著警車在練車場練倒庫。記者調查後發現,涉事車輛係禮泉縣司法局史德司法所的警車。對此,史德司法所所長剛開始稱自己當天去車輛檢測站處理糾紛時,車被朋友開到檢測站隔壁的練車場,後改口稱朋友去車上拿東西時把車開走了。目前,禮泉縣司法局已介入調查。(12月2日《華商報》)

  

  網友意外發現大馬開警車練倒庫,那是因為警車標誌特殊,也很扎眼,如果換成沒有警車標誌的公車,網友不一定能發現“大媽公開車練倒庫”的事。由此可以説明兩個問題:一是公車私用很瘋狂,不私司機在用,司法所在用,司法所長的朋友及其女性朋友——大媽也在用,也就是説,只要與公車沾上關係的人都可以用!“特權遞延”現象也由此可見一斑;二是有特殊標誌的警車也敢用來練倒庫,那麼公車顏色及牌號普通的公車又有多少被官員的“親戚朋友”在私用呢?不敢想像。

  不論司法所長有多少理由,不論司法所的公車是如何到了其朋友手中且被大媽用來練倒庫的,警車被氾濫化的私用問題,有圖有真想,已經是鐵板釘釘。司法所長慷公家之慨,讓朋友開公車、燒納稅人的錢為司法所長的朋友私用,進而又供其朋友的女性朋友練倒庫,公車私用氾濫到這種地步,實在太刺痛令納稅人的心了。

  大媽“開警車練倒庫”,不過是公車私用的冰山一角,暴露了公車管理存在巨大漏洞,所以,必須加大對公車使用的監督管理,既要自上而下,又要自下而上。所謂自上而下,就是要堅決執行上級的公車管理制度,嚴格約束司機和有權支配公車的官員,防止公車私用,還要對公車私用責任人嚴厲問責。所謂自下而上,就是要多方開通投訴舉報公車私用的渠道,鼓勵下級包括幹部職工和老百姓監督公車私用情況,並嚴肅查處公車私用的官員及司機,並以實際行動回應公眾的監督和關切。

  在反“四風”格局下,群眾有監督熱情,但是,除了噴有特殊標誌的執法車,其他沒有明顯標誌的公車如何識別,已經成為監督難題,因此,當下有必要採取有效措施把公車曝光在公眾的目光之下,最簡單易行的辦法是給公車貼顯著的標誌,讓公眾老遠就能一眼認出來,方便群眾監督,真值得公車管理部門思考。

  當然,防止公車私用,最有效的辦法是堅決落實中央的公車改革要求。今年7月,中央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已經下發,地方政府要及時跟進,不拖宕,不找理由,不討價還價,以改革的實際行動和成效取信於民,把公車改革落實到位了,公車私用的面就大大收窄了,公車私用的監督管理責任就輕了,監督管理也容易多了。(王捷)

[編輯: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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