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掛牌成立 “民告官”不再怕“地方保護”

國際在線2014-12-31 09:59:11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蔡靖驫)繼上海成立我國第一個跨行政區劃法院、檢察院後,北京市首家跨行政區劃的法院、檢察院30日上午也宣佈成立。跨行政區劃司法機關的建立是當前我國司法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旨在確保司法公正、獨立,免受地方干擾。在2014年即將結束之際,首批京、滬兩地的試點工作自此宣佈完成。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地址位於北京市豐台區三頃地甲3號,于2014年12月30日,即今日起履行法定職責。

  30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正式掛牌成立。據了解,新成立的北京四中院依託原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設立,主要負責審理北京市內各類跨地區的第一審案件,包括以北京市各區、縣人民政府為被告的有關跨地區行政訴訟案件;各類跨地區的金融借款合同和保險糾紛案件、涉外及涉港澳臺商事案件;還包括跨地區的重大環境資源保護案件、重大食品藥品安全案件以及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等。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在存當天表示:“北京四中院作為全國首批設立的跨行政區劃法院,設立的目的在於確保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我們要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嚴格依法,依程式辦案,堅持法律原則,敢於擔當,勇於排除各種干擾,確保公正司法,確保國家法制統一,確保憲法和法律規定得到嚴格貫徹執行。”

  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一些專家學者就提出要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主要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和死刑核準案件,以確保司法的公正和獨立。這個設想在今年召開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得到積極響應。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根據全會精神,京滬兩地成為第一批試點地區。就在北京四中院成立兩天前,上海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知識産權法院、上海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掛牌成立。

  北京四中院院長吳在存談到此番試點時表示:“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的成立,儘管在全國是第一批,只有兩家,但是有很好的改革示範的意義,體現了司法權的優化配置,來解決過去有些案件由於和行政區劃結合的比較緊密,受到地方等方方面面的干擾問題。比如原來告區縣政府的行政案件,原來分散在各個中院,由普通法院來審理。這次集中到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脫離了行政區劃本身的牽扯,對於確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審判權,排除各種干擾,意義重大。”

  據了解,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的人員編制和內設行政機構明顯少於其他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根據受理案件的數量實行按員額配備,全部由法官遴選委員會按公開遴選程式提名産生。首批法官共計18名,平均年齡約40歲,研究生以上學歷佔88%,從事審判工作均在10年左右。而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要求,四中院庭長、副庭長都將以主審法官身份直接參加案件審理,實行辦案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編輯:杜軍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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