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五星級酒店游泳池內溺亡 酒店被指未配備救生員

中安在線2015-08-28 11:03:24

女律師五星級酒店游泳池內溺亡 酒店被指未配備救生員

  室內泳池安全告示稱,“無救生員值班,客人及會員本人承擔進入游泳池的風險”

女律師五星級酒店游泳池內溺亡 酒店被指未配備救生員

  室外泳池告示牌稱:“無救生員值班,風險自負”

  8月23日,40歲的江蘇丹陽女律師蔣麗俊帶兒子到黃山度假,入住黃山市黃山區黃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家人怎麼也想不到,她竟在室內泳池游泳時溺水身亡。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據家屬反映,該酒店室內和室外兩個泳池都沒配備救生員,只是張貼“無救生員值班,風險自負”的安全告示。

  [事發]女律師酒店室內泳池內溺亡

  8月23日中午,蔣麗俊和兒子入住黃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該酒店屬於五星級酒店,位於太平湖景區附近,擁有室內室外兩處游泳池,免費對入住遊客開放。

  當天17時許,蔣麗俊和兒子去游泳,她選擇室內的恒溫泳池,而兒子和朋友則選擇室外泳池。據了解,室內泳池約200平方米,最深處1.6米,淺的地方才1.3米,然而就是在這樣的泳池中,蔣麗俊卻突然溺水,隨後失去意識。因為未及時發現,幾分鐘後,等她被救起時已遲了。

  [講述]五星級酒店泳池無救生員

  昨天下午,記者先後聯繫上蔣麗俊的丈夫和妹妹,他們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後,他們從江蘇趕到黃山,並調看了酒店室內泳池的監控錄影。據錄影顯示,蔣麗俊下了泳池,在泳道遊了幾米,忽然嗆水,掙扎中再次嗆水,並在水中努力劃水試圖自救,但是她的手未能碰到岸邊,隨後因嗆水失去意識。

  蔣麗俊妹妹蔣女士告訴記者,室內泳池沒有救生員,只有酒店的女服務員,監控顯示當時該服務員覺察異樣後,觀察了水中的蔣麗俊幾分鐘,未採取任何措施,直到8分鐘後,才呼喊其他遊客將蔣麗俊拉上岸,隨後跑開喊人,現場一名女遊客對蔣麗俊進行急救,卻為時已晚。

  [酒店]聲明未回應泳池是否配備救生員

  該酒店泳池是否配備救生員?酒店女服務員處置是否適當?記者就該問題聯繫上黃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負責人韓經理,但是電話中,他表示手機快沒電了便挂斷電話。

  隨後,黃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市場傳訊副經理莊夢航向記者發來一份該酒店的聲明。聲明稱,目前這起泳客意外死亡時間,已移交給當地警方調查,酒店將全力配合調查過程。對家屬表示哀悼和慰問,協助警方和保險公司進行善後事宜。聲明中還表示,事發後家屬聚眾50余人在酒店公共區域發生一些過激行為。

  記者多次詢問酒店泳池救生員配備情況,直到當晚6時許,尚未接到該酒店任何回應。

  [體育部門]“救生員應該有,肯定有”

  按照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制定發佈的《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2人;水面面積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積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內,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游泳救生員應持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上崗,還應進行年度審核。

  黃山區體育局負責人楊先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當記者問到黃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泳池是否應配備救生員時,楊先生表示,“救生員應該有”,隨後肯定回答稱“肯定有”,否則拿不到資質和營業許可證。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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