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百米深湖底撈屍 曾花百萬求助東海艦隊
搜撈功臣:被稱為“老虎”的水下機器人,價格180萬元。
為搜尋深水沉屍,杭州警方租用的船隻在水面作業。本版圖片/杭州警方提供
■ 對話人物
巢震宇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副局長
■ 事件背景
2012年6月10日晚,商人張某在杭州一酒店內,被胡某等人控制並帶離杭州。胡某于2013年2月逃至泰國。2月26日,杭州警方跨國抓捕組在公安部駐泰國警務聯絡官的協助下,會同泰國警方在曼谷將胡某控制,另幾名疑犯也悉數落網。據疑犯交代,2012年9月1日淩晨,在胡某指使下,張某被裝進鐵籠、沉入千峽湖。
2014年6月18日,庭審中除胡某依然未交代犯罪事實外,另兩名原已交代的主要嫌疑人一起翻供,否認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打撈屍體成為案件證據鏈上最關鍵一環。
■ 對話動機
1月6日,隨著被害人遺體在108米的水下被杭州下城警方成功打撈,一場歷時三年偵查的故意殺人案畫上了句號。隨著屍體一同露出水面的,是證據鏈上關鍵的一環及事情的真相。這場近兩年的水底作戰,也是警方偵破刑事案件中,首次嘗試對100多米的深水區域搜索、打撈。
昨日,參與打撈全程的杭州下城公安分局副局長巢震宇,揭開了打撈過程中不為人知的困難和挑戰。
背景
蛙人潛不下去 磁探儀失效
新京報:距打撈成功過去23天了,你和同事怎麼看待這次經歷?
巢震宇:挺不容易的,過程非常艱辛,結果比較圓滿。
新京報:前後四次打撈,總計有效打撈的時間有多長?
巢震宇:第一次50天,第二次10天,第三次5天,第四次15天,加起來大約80天。
新京報:你們此前有過打撈被害人的經驗嗎?
巢震宇:確切地説沒有。2009年市公安局辦過一個類似案子,是在溫州的甌江打撈出來的,水大概只有30多米深。
新京報:通常會用什麼樣的設備和方法?
巢震宇:通行的辦法就是請蛙人或者用磁探儀,它對鐵的東西有反應。但在這次打撈中用不上。被害人被沉屍的千峽湖水位比較深,有108米,蛙人下潛的極限是60多米;千峽湖水下金屬物體太多,磁探儀起不到作用。
新京報:為什麼磁探儀會失效,水下是什麼樣的環境?
巢震宇:千峽湖又叫灘坑水庫。以前這裡有村鎮,修水庫和大橋時,村鎮被整個淹沒了,水下有很多建築物,比如修橋時打的腳手架、用過的升降機,水下環境非常複雜,不利於打撈。
意外
解救“老虎”用了半個月
新京報:面對這些困難,你們也曾多方求助?
巢震宇:我們在網上搜了很多打撈技術的資料,找了北京、上海好幾家科研和水下勘探機構,都沒成功。我們甚至聯繫了東海艦隊,因為都知道蛟龍號能下潛好幾千米,但軍事和科研的大型打撈設備,需要完整的補給和配套,沒法運到這裡來,另外打撈成本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新京報:後來怎麼解決的?
巢震宇:聽説浙江大學機械工程學教授顧臨怡老師的團隊有深水探測設備,聯繫後顧老師答應幫我們。另外,北京勞雷工業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715研究所和國家海洋局第二研究所,也在這次打撈中幫了很多忙。
新京報:有了深水探測設備,會變得容易些?
巢震宇:也沒有。水下機器人用電是380伏,我們又請供電局從山上拉下一根380伏的電纜,但橋面到水面也有約20米的高度,一起風電纜就飄,這東西四五釐米粗,要是斷了整個船就是導體,太危險,所以風大就只能停止打撈。
新京報:打撈過程中有什麼讓你印象深刻的事兒?
巢震宇:印象最深的就是水下機器人被纏住了。那機器人有個綽號,叫“老虎”,我們把它放下去,等要升出來時,發現線纜都繃直了它還沒出來,動不了了,後來發現它被橋墩周圍的腳手架纏住了,線纜在上面打了結,那是(價值)180萬的設備啊。
新京報:“老虎”被困住後,想過什麼方案去解救?
巢震宇:開始想過把纜繩剪斷,讓它自己浮上來,但水庫水域面積太大了,有70平方公里,是浙江省第二大湖,我們不知道它浮上來能漂到哪,只能再用其他的水下機器人設法解救它。
新京報:具體怎麼做?
巢震宇:顧臨怡教授此前自製了一個水下機器人,叫“海螺號”,我們又把海螺號從杭州調到現場,給它安了個機械手,像夾子一樣,沉到水下後把那個結抓開一點,讓結變松,撐到足夠大,“老虎”就可以自己去繞,最後解開結。
新京報:這次意外對整個搜救的進展影響有多大?
巢震宇:解救“老虎”前後用了15天,也就是説第一次打撈的50天裏,有15天是在救它。當時沒經驗,也確實想不到水下環境這麼複雜。
策略
投豬入湖做探位試驗
新京報:這樣的遭遇應該會給接下來的打撈提供經驗。
巢震宇:我們第二次打撈,做了個相對簡易的水下拖體,裝上攝像頭和聲吶設備,把它沉到下面,靠人力拉。幹了10天,也沒搜到。
新京報:這會不會打擊打撈團隊的信心?
巢震宇:會。我們對自己産生了懷疑,是不是嫌疑人説的地點有誤?是因為水流因素導致被害人被沖走?後來從水庫的人那了解到,底層的水流對物體的影響很小。
新京報:為了驗證這一點,你們還做了試驗?
巢震宇:我們先做了個類似的籠子裝了石塊,扔到水底,模擬被害人被沉下去的環境,結果拉上來一看,石頭全碎了。這樣不行。後來我們買了一頭豬,在180斤左右,和被害人的體重相當,扔下去,半年後再去看,基本上沒有位移,腐爛程度也不嚴重。
新京報:還有其他自然條件的困難嗎?
巢震宇:那種地方夏天特別遭罪,第一次打撈到了5月底,太陽特別曬,995米的大橋上面沒有一點遮擋,根本沒地方躲,有的同事被曬脫了皮,身體過敏,幹了幾天沒法再堅持,不得不換人。
新京報:前後打撈了四次,在策略上做出過調整嗎?
巢震宇:第四次打撈之前,我們找了很多人一起討論,有一位是廣州海洋局打撈所的,他給了建議,説如何確保該搜索的地方都去過?沿著橋兩側,每隔六米放條繩子下去,繩子漆上不同顏色,水下機器人看到不同顏色的繩子,就知道這個範圍搜索過了。
新京報:這個方法在具體執行時效果怎樣?
巢震宇:困難也不小。我們花了幾萬塊錢買了麻繩,為保證每根繩子達到橋的長度,要把繩子連接成1.5公里長,還要綁上重塊。第一根繩子沉下去,沒法沉到底,水下機器人又和繩子纏上了,那麼長的繩子泡過水,人根本拽不動,最後用汽車拽出來的。
新京報:有沒有想過最後找不到的可能?
巢震宇:想到了,這個可能性也很大。如果找不到,證據鏈就不完整,會給刑事訴訟帶來很大風險。
意義
提供深水打撈樣本
新京報:打撈到最後是怎麼出現轉折的?
巢震宇:當時吃完午飯,我就擔心這樣搜索太慢,考慮到被害人被水流沖走的可能很小,下午就決定縮小打撈範圍,改在重點部位搜索,也巧了,下午在8號橋墩周圍再搜索,竟然找到被害人了。
新京報:水下機器人鎖定目標時,你們看到了什麼?
巢震宇:我們先是看到一雙腳,當時就覺得就是他,然後讓機器人再掃,就看見了整個籠子,當時被害人是面朝下,身體蜷在籠子裏,兩隻腳伸到了籠子外面。
新京報:看到之後你們的反應是怎麼樣的?
巢震宇:當時我們在船上歡呼,挨個擁抱,馬上給領導彙報,説找到了。籠子打撈上來,被害人的屍體已經皂化(屍體停放在水中,與空氣斷絕,體內脂肪發生變性,變成灰黃色蠟樣物)了,但還很完整,衣服短褲都在。
新京報:這次打撈付出了多大的成本?
巢震宇:前後100多萬元,都是分局出的。團隊要吃飯、住宿、交通,在現場租船,這個成本也包括跨國追逃。
新京報:人力投入上呢?
巢震宇:前後參與打撈的光警力就有四五十人。
新京報:從技術上看,這次打撈成功的價值在什麼地方?
巢震宇:最重要的是證據鏈的閉合。因為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翻供了,説把被害人放掉了,這樣一來就需要證據,只有找到屍體才能讓案件的證據鏈完整。另外,這次成功經驗也給今後類似案件提供了借鑒樣本。
新京報:你如何看待這場歷時近兩年的打撈過程?
巢震宇:説實話,這種案件從我們幹刑偵的角度來看,可能幹一輩子也碰不到。過去的兩年只要提起這個話題,我們心裏就覺得很不舒服,因為覺得案子沒辦完。通過這次經歷,也讓我們知道,破案的過程堅持有多重要,在辦案理念上,證據永遠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