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疑似真兇趙志紅受審:戴頭套走特殊通道
2015年1月5日,備受關注的趙志紅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其中在當天下午,該院不公開審理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罪一案。
1月5日中午,在趙志紅搶劫、盜竊一案上午的審理休庭後,趙志紅的兩位律師向媒體記者透露,檢察機關共指控趙志紅22項罪行,包括殺人、強姦及部分搶劫、盜竊的事實。
1月5日下午2時30分,呼市中院對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罪一案的庭審沒有公開。
下午4時,法晚記者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大廳外了解到,庭審仍在進行。由於是不公開審理,安保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法晚記者注意到,今天早晨諸多媒體記者守候在法院大門處,但在法庭外並未見到趙志紅。
經記者採訪獲悉,趙志紅受審,被警務車輛從看守所押解至法院後,走特殊通道進入法院專設的押解室。
今天下午4時55分許,法晚記者看到,警務車輛駛入並靠近法院大樓一側,趙志紅被數名警察押解走出大樓,其身上仍穿著上午受審時的那套衣服。
法晚記者注意到,在押解趙志紅上車途中,趙志紅頭戴黑色頭套,但頭套在眼睛和嘴的位置處留有小洞。趙志紅走出大樓後,被迅速押解上警務車輛,然後車輛立即啟動並迅速離開法院,全程不到兩分鐘。
另據法晚記者了解,趙志紅案的審理明天有可能還會繼續在該院進行。(文字來源:法制晚報 記者 朱順忠 王南 付丁)
【趙志紅被帶離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1月5日下午4:55分。趙志紅在結束今天下午的不公開庭審後被帶離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記者 付丁)
公訴人向法庭出示有關證人證言、勘驗、檢查、辨認筆錄、書證、被告人趙志紅供述。控辯雙方對上述證據進行質證。
國際在線綜合報道: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一案,于5日上午9點30分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指控被告人趙志紅犯搶劫、盜竊罪部分。
1996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年僅18周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4·9”女廁女屍案兇手。案發61天后,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對呼格吉勒圖案的廣泛關注。
被告人趙志紅,男,1972年9月5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人。2003年10月因犯盜竊罪被賽罕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罪被逮捕。
趙志紅2005年11月接受採訪的電視畫面截圖
呼格父母來到法院
呼格父母
趙志紅遞出的償命申請書
警方訊問提審筆錄
警方訊問提審筆錄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趙志紅案在呼市中院開庭審理
趙志紅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