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涉容留他人吸毒案將於1月9日在東城法院審理

中國新聞網2015-01-06 10:41:12

  據法制晚報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12月22日,東城檢方通報,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成龍之子房祖名提起公訴。法晚記者獲悉,東城法院將於1月9日開庭審理此案。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與柯震東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家中搜出100多克大麻。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拘。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對陳祖明(別名: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訴。

  今年8月18日,房祖名與柯震東因涉嫌吸毒被抓獲,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內搜到100多克大麻。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柯震東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4天。房祖名交代稱,自己吸食大麻的歷史已經有8年之久,首次吸毒地點在荷蘭。柯震東則有兩年吸毒史,第一次吸毒正是在房祖名家中。

  9月1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通報,著名影星成龍之子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東城檢察院有關人士介紹,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以陳祖明(藝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經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陳祖明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將對此案繼續開展偵查工作。

  業內人士介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檢方批捕之後,正常情況下,警方有2個月的偵查羈押期限,在這個期限內,警方必須偵查蒐集證據,然後在規定時間內向檢方提請審查起訴。但警方在偵查過程中,如果案情複雜,需要延長羈押期限,可向檢方提出申請。警方延長羈押期限最多可申請3次,警方偵查終結後,移送檢方,由檢察院公訴部門進行審查起訴。

  房祖名又名“陳祖明”,1982年12月3日出生於美國洛杉磯,祖籍安徽蕪湖,父親是香港武打明星成龍,母親是台灣電影演員林鳳嬌。8月20日,成龍連發兩條微博,首次就房祖名涉毒被拘一事發聲。成龍先在微博上寫道:“首先,謝謝所有朋友的關心。兒子房祖名出了這樣的事,我感到非常憤怒,也非常震驚!作為公眾人物,我很羞愧,作為父親,我很心痛,尤其是他的母親,更是心碎。希望青少年以祖名的教訓為戒,遠離毒品的侵害。”

  隨後,成龍就“教子無方”向社會公眾表示道歉:“在此,也對祖名説:做錯了事,要承擔後果。身為你的父親,我願意與你共同面對未來之路。最後,我教子無方,也要負起責任,並替祖名一起向社會公眾,深深鞠躬道歉。謝謝大家!”

  檢察官介紹,對於容留他人吸毒,有比較具體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編輯:張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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