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慈善野蠻生長:借慈善斂財 性侵中小學生

半月談2015-10-13 11:05:59

  慈善一頭連著每個人內心的善良,另一頭則是貧困、疾病、災難等救助需求,這本是一條愛心涌動的渠道。人們天然的信任慈善工作者,同時又容不得他們犯下半點兒錯誤。

  近年來,受“郭美美事件”為代表的一系列慈善醜聞影響,部分官方慈善公信力大減;不少人都把希望寄託在民間慈善組織上,呼籲“慈善歸於民間”。民政部取消雙重管理門檻後,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社會組織可直接登記,民間慈善蓬勃發展。但民間慈善組織就完全可以承載人們對慈善的厚望嗎?

  

  民間慈善組織:變質變形屢見不鮮

  當下,一些管理嚴格的民間慈善組織確實表現出他們的高效率,但是,也有一些缺乏資質和能力的“慈善機構”在趁機渾水摸魚。

  案例一:近日,“百色助學網”創始人王傑披著公益外衣,性侵多名中小學生的事件被曝光。一夜之間,曾被媒體譽為“大山裏的天使”的王傑,露出“魔鬼”真容。

  案例二:雲南文山馬關縣人王玉瓊,是當地知名的“慈善媽媽”。今年3月,王玉瓊曾經的得力助手趙春雷舉報稱,王玉瓊借慈善名義斂財。據了解,王玉瓊因“籌建敬老院”,從政府手中低價拿地60畝;聲稱壹基金向其捐助1500萬,又從政府手中獲得14年計程車廣告收益權。然而,敬老院至今沒有開工,有關投資一事目前被壹基金證實造假。“慈善媽媽”光環的背後,疑點重重。

  案例三:今年6月初,山東某企業欲捐助河北景縣一家民間孤兒院“中華藍天兒童村”,表示將出資50萬元成立愛心基金。6月25日,該公司成立了愛心基金,並舉行了大型募捐活動。誰承想,從河北景縣來參加活動的21名“孤兒”中只有一名是真孤兒,其餘都是該孤兒院以每人500元雇來的假孤兒。調查發現,總部設在石家莊的中華藍天兒童村(孤兒院)與其設在衡水的3個孤兒院都屬於非法機構。

  案例四:媒體報道,以救助腦癱患兒為目的的“星光專項基金”運行不到兩年即宣告夭亡。記者調查發現,這個共募集140萬餘元資金、67萬餘元物資的基金,其管理費、行政支出及人員支出超過募集現款總額的一半,近86萬元。

  案例五: 2012年,號稱“中國首家全透明網絡慈善平臺”的施樂會被指通過第三方網站收取高額網頁置頂費、從每筆捐款中抽取高達15%的提成。

  截至2014年6月底,我國基金會總數達3875家,但部分慈善組織信息不透明,頻頻出現信任危機。去年9月由中民慈善信息中心發佈的《2014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顯示,受調查的全國1000家公益慈善組織中,信息公開透明指數達60分以上的僅有233家,1000余名受訪者對慈善組織信息披露工作滿意度僅為28%。部分基金會和慈善組織以“公益”“慈善”之名,行“牟利”“避稅”之實,違規參與市場經營的,更是多有出現。

  民間慈善野蠻生長:良莠不齊慈善裸奔

  近年來,一個矛盾的現象是,一方面,隨著民間財富的集聚、信息渠道的多樣以及公眾慈善互助意識的提升,關注慈善、投身慈善的人越來越多;但同時,民間慈善組織、慈善活動中顯現的問題越來越多,經營不善、腐敗叢生,某些慈善活動甚至淪為個別人斂財、犯罪的工具,慈善的公信力越來越低。這一矛盾的後果是,社會的慈善力量無處釋放,慈善生態日漸混亂。

  今年3月發佈的《2014年度中國民間公益透明榜單》顯示,目前我國民間慈善存在以下問題:

  民間公益透明度緩慢提升,但整體水準依然不高

  2014年度中國民間公益透明指數(簡稱GTI)平均值為27.87,較2013年度的27.23提高了2.35個百分點,但仍然為“不及格”。在透明度整體較低的情況下,各家民間公益組織所展示的公開意願和透明能力存在較大的差異:得分最高的組織為98.03分,得分最低的組織為2.57分。同時也應看到,與2013年度報告的樣本基數相比,此次新納入了300家組織的信息,新增近三成數據而沒有影響平均值,表明GTI涵蓋的民間公益組織在透明度建設方面正在穩健地進步。

  民間公益組織披露意願較強,但誠意依然不足

  從2013年和2014年的綜合數據觀察,GTI涵蓋的民間公益組織在基本信息披露方面的得分整體較好,表明各組織普遍意識到向社會展示自己的必要性,有較強的主動披露意願,投入了一定的信息披露成本。得益於互聯網和新媒體的發展,將這種成本大大降低,使公眾很方便就可以知道這個組織是“誰”。渠道既已建立,增加披露機構的其他信息並不會使成本顯著增加,但公眾卻苦於找不到公益組織的“錢花到哪去”,“花得是否有效”等信息。顯然,財務、項目和治理信息的披露,專業性遠比基本介紹複雜。這也讓人感覺公益組織的“誠意”略顯不足。另一方面,公益行業未來應進一步加強治理、管理專業能力的支持和服務,促使組織的管理和信息披露達到社會普遍期待的水準。

  民間公益組織期待註冊“門檻”真的降下來,相關法規真的“建”起來

  目前,我國還沒有慈善公益事業的基本法。各地民間組織註冊登記遵循行政管理辦法或條例不一。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在登記註冊、財務管理方面沒有條例、制度可以遵循。政府職能部門的要求與組織自身發展的需求,導致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民間公益組織在透明公開方面遠遠走在了未註冊組織的前面。這種現象應引起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重視:降低民間公益組織登記註冊的門檻,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管理,恰恰有助於民間公益組織成為慈善公益事業“透明的錢袋子”,從而為社會提供有保障的優質服務。

  透明度建設是民間公益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求和重要動力

  縱觀2013年度和2014年度榜單排名,位於前80名的公益組織無論是在機構的治理結構、項目管理、財務管理、籌資水準、品牌建設等方面發展水準都相對均衡且整體水準較好,由此可見,民間公益組織的透明度建設不僅是機構應對社會質詢和外在要求,更是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要,能夠促進機構持續健康成長。這為民間公益組織未來發展提供了更為清晰的思路:互聯網時代的慈善公益事業是“平的”,提高組織內部治理和管理透明度,可以使公益消費者即捐贈人願意為透明度高的公益項目買單,讓社會公眾直接感受到“透”過公益組織可以改善的社會問題,不僅是公益組織透明度建設的重要動力來源,也是最便捷、最穩固的公益品牌建設之路。

  廣東錦帆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帆認為,“愛心公益其實也是‘技術活’,民間公益不能僅靠熱情,這些組織如要獲取更多社會支持,作為公益組織本身,就應該加強自律,努力規範運營,公佈各種慈善數據,建立透明的財務制度,讓愛心活動完全放在陽光下公開、規範運行,才能發展壯大,更好地為地方公益事業作出貢獻及發揮效應。”

  擺脫信任危機 慈善立法需提速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今年9月發佈了《2014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報告顯示,2014年,我國境內接受國內外社會捐款捐物總額共計1042.26億元。在GDP增速趨緩,也沒有類似汶川地震等特大自然災害的情況下,社會捐贈能夠突破1000億元,標誌著我國慈善捐助進入一個新的水準,展示了我國民間慈善力量的迸發。但是,民間慈善被寄予厚望但也不能“野蠻生長”,要想開創成熟的慈善事業,解決現有慈善業存在的諸多問題,一部完善的慈善法不可或缺。

  專家預計,如果我國慈善法律制度能夠健全和完善,每年至少可增加上千億元社會捐贈,還可以增加至少上百萬個就業崗位。儘快健全完善慈善法律制度,已成為慈善事業發展的最迫切需求。最近幾年,已有超過800人次的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過抓緊制定慈善事業法的議案27件,即足以説明立法之迫切。

  慈善立法,一是要明確慈善組織的設立條件、程式和內部治理結構,既為慈善組織的設立、成長創造寬鬆的法制環境,又要促進慈善組織規範發展,避免走彎路、邪路;二是要規定科學的募捐制度,方便慈善組織募集資金,同時又防止濫用民間的善意,違法募集款物;三是強化捐贈人權益保障,要防止詐捐騙捐,更要保護捐贈人的積極性和知情權;四是要完善慈善財産使用管理制度,在尊重捐贈人意願的基礎上,著力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另外,還要完善信息公開制度,讓慈善事業在陽光下運行,增強其公信力。

  同時,要完善慈善稅收優惠政策。在制定專門慈善法的基礎上,要儘快對我們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等進行修改完善,明確規定慈善捐贈人、受益人、慈善組織可以享受優惠的稅種、稅率以及捐贈結轉扣除制度等。

  慈善事業的發展,還有賴於志願服務法制的健全完善。慈善的基本內涵是“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後者的本質可以界定為志願服務。我國志願服務法曾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也曾啟動過立法調研工作,但一直未能提請審議。專家建議,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加快這一法律的立法步伐。(綜合新華社、新京報、中國青年報等報道)

[編輯:蘇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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