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女生販毒不知已犯罪:下周開學我要回去上課
長江日報2015-10-29 14:35:55
本報訊 江夏某高校一名大二女生多次在網吧、酒吧販賣毒品,渾然不知自己的行為已犯罪。被抓後,辦案檢察官提審時,竟然問辦案人員:“我的案子怎麼還沒辦完?”昨日,這位女大學生被江夏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1993年出生的吳某某是江夏某高校一名大二學生,5月18日淩晨,攜帶4包“K粉”(主要成分為毒品氯胺酮),從老家紅安縣乘車到就讀的某高校,準備販賣給同學黃某某和韓某。車行至廟山開發區陽光四路時被民警攔下檢查,吳某某將“K粉”丟棄于路邊後逃跑,被民警當場抓獲。
據吳某交代,今年2月份開始,她接受朋友邀請,幫其到網吧、酒吧賣K粉,每次只賣一包,約1—2克,獲利100元左右,認為這夠不上犯罪。先後5次在紅安縣某網吧、某酒吧以及就讀的校園內向同學黃某某、韓某、鄢某販賣K粉,獲利數百元。
直到被抓後,吳某某還沒意識到自己行為有多危險。辦案檢察官提審她時,她竟然問檢察官:“我的案子怎麼還沒辦完?下周學校開學了我要回去上課了。”
辦案檢察官介紹,根據《刑法》及司法解釋規定,販賣毒品三次以上,應當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等待吳某的可能是三年以上的牢獄生活。
[編輯:曲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