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因殺人入獄 服刑17年出獄後騎行萬里懺悔

大河網2015-11-17 09:34:35

河南男子因殺人入獄 服刑17年出獄後騎行萬里懺悔

單騎萬里的懺悔之旅昨日路過鄭州

  核心提示 17年的牢獄生活之後,他要找受害人家屬懺悔。昨日上午,在鄭州二七廣場,一位身背行囊,騎著自行車的中年男子引起了路人的圍觀,他的故事讓人唏噓不已。原來,這位老家在駐馬店的男子,26歲時因在深圳參與一起殺人案,在監獄服刑近17年,今年4月才從唐山出獄。出獄後,男子選擇一路向南,騎行到廣東,尋找受害人家屬懺悔。在鄭州短暫停留後,男子將繼續向廣州方向騎行。

  向受害人家屬懺悔,致歉還是打擾?男子錶示,希望此舉讓受害者家屬心安,讓自己心安。有心理專家認為,這樣很可能會“揭傷疤”,應該考慮其他方式。

  一時衝動犯下大錯

  “大家要敬畏法律,與人為善。”昨日上午,在二七廣場,一名身穿黑衣的中年男子講述著自己的故事,與圍觀市民交談著。男子身旁停著一輛山地自行車,自行車的車把上固定著一雙軍綠色棉手套。車后座上綁著一個帆布包袱,車身上插著一面旗子。白色的旗子上寫著四個大紅字“懺悔之旅”。不少好奇的市民詢問旗子上四個字是什麼意思。男子向大家講述了自己的經歷。

  男子叫王磊,老家在駐馬店正陽縣。1990年,王磊參軍入伍,1994年復員回鄉,被分配到縣城工作。1997年,王磊辭職南下,跟隨“下海”大軍到深圳闖蕩。一時沒有好去處,王磊就在一家企業從事保安工作。但是一年後,一個變故,徹底改變了王磊的一生。1998年,王磊與另外三人合夥謀殺了一名商人,很快就被警方抓捕歸案。因不是主謀,王磊在一審被判死緩,上訴後,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從此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活。

  “那時候什麼都不懂,一時衝動,犯下大錯。”王磊説。從2000年入獄後,先是在韶關監獄服刑5年,後又被轉送唐山監獄服刑。在監獄裏,王磊懊惱不已,一度有輕生的念頭,經過獄醫疏導才穩定下來。此後,王磊開始積極參加改造,兩次獲得減刑的機會,由無期徒刑減為16年8個月。今年4月2日,王磊出獄。

  對於王磊在獄中的情況,一名獄警告訴記者,王磊改造得非常好。

  邁出監獄就踏上“懺悔之旅”

  王磊説,在監獄裏,曾有警官詢問其出獄後的打算,他的腦海中閃現一個念頭:“懺悔”。出獄時,王磊打算執行自己的想法,獄警勸其先回家辦理戶口和身份證,否則寸步難行。

  回到駐馬店老家後,父母已經去世,家中只剩下哥哥一家。哥嫂勸説王磊安心在家,找個工作,娶妻生子,過安生日子。但王磊説,自己還有心願未了,無法安心。

  今年10月21日,在朋友們的支持和贊助下,王磊正式從唐山出發,騎著自行車一路經天津、北京、石家莊向南,並於昨日上午到達鄭州。在鄭州經過短暫停留後,王磊會繼續南下。王磊説,他會尋找受害者家屬,向他們表達懺悔,併為當年的受害者守墓一個月。

  王磊還倡議設立“懺悔者日”,提醒大家為自身所犯過錯懺悔。他還希望能成立懺悔者慈善基金,救助需要幫助的被害人和服刑人員子女。

  這樣的懺悔,你支持嗎?

  王磊的行為,一路上收穫了不少支持,一些旅店和飯店還減免吃住費用。對於王磊的懺悔之旅,有人擔心這對受害者家屬來説是“揭傷疤”。王磊解釋説,此前他專門諮詢過心理專家,只要他拿出真誠的懺悔之心,受害者家屬會接受他的道歉和懺悔的。

  2009年,一名湖北人在溫州因搶劫11次被判無期徒刑,共有17人受害。服刑9年後,這名囚犯從監獄中寄出一封懺悔信,通過《溫州晚報》尋找這17名被害人,希望他們能接受他的懺悔。昨日,溫州晚報記者告訴記者,最終僅有一名被搶劫的年輕女孩選擇原諒他,希望他能重新做人。

  “本質上這是一種淳樸的反思,但效果不一定好。”國家高級心理保健師劉金洋認為,王磊的這種想法,是一種對自己原始淳樸的反思心理,這樣非常好。但是,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説,這樣大張旗鼓來尋找他們,會給他們造成一種巨大的壓力。而且,重提17年前的痛苦,很可能會造成“二次傷害”。如果雙方再發生什麼不愉快的事情,對雙方來説可能會造成更大的遺憾。道歉和懺悔,其實有很多方式,比如暗中幫助受害者家屬,或者儘早融入社會,找個好工作,做更多對社會有益的事,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記者 朱建豪 文圖)

[編輯:曲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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